第1401章 一點都不冤枉(第3頁)
會議的最後,蔣宏做了總結性講話,在講話中,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十天內完成審訊工作,然後報請檢察院批准逮捕。
此言一出,在場的辦案人員都面面相覷。
“蔣局,正常情況下,法律還規定最長羈押期限為三十七天呢,這麼複雜的案子,你才給三十天的時間,這不是要人命的節奏嘛!”負責審訊工作的孫副支隊長愁眉苦臉的說道。
蔣宏嘆了口氣:“我當然知道時間少,但這個期限,是市委和李書記定下來的,我也沒辦法,在座的諸位,包括林副市長在內,都是李書記親自挑選的,你們有個共同的特點,就是與任兆南之間很少有瓜葛,沒有瓜葛,做事就少了羈絆,可以放開手腳嘛。”
這句放開手腳意味著什麼,是心照不宣的事,大家聽罷互相對視了下,基本都有了底兒。
其實,在司法體系中,公安的權力是相對要大一些的,從立案到偵查再到審理羈押,公安有很大的獨立處置權,至於在審理過程中的諸多約束,在實際工作中是形同虛設的。
“這不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件,而是一起性質極其惡劣的涉黑案件,社會影響和政治影響都非常大,時間拖得太長,難免會造成負面影響,困難是明擺著的,但必須無條件克服。”蔣宏說完,笑著對孫闊海說道:“老孫啊,你是個老偵查員了,這麼多年,啃過無數個硬骨頭,這次可不能掉鏈子哦。”
孫闊海把手中的香菸掐滅,平靜的道:“只要你敢擔責任,我就敢立軍令狀。”
“好傢伙,這是要將我的軍啊。”蔣宏笑著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只能迎戰了,放心吧,出了問題,黑鍋由我和林副市長來背,你們只管幹活就是了。”
林海聽罷,連忙也點頭附和:“是的,我是專案組名義上的負責人,背黑鍋也在所不辭。”
話是這麼說,但他心裡很清楚,不出狀況則已,真要出了狀況,李光旭拼了老命,也會把黑鍋扛下來的。
孫闊海笑著道:“大家都聽見了吧,兩位領導可都表態了,今天這個會,可是全程錄音錄像的,將來咱們有據可查。”
眾人皆笑。
蔣宏則皺著眉頭問道:“老孫,你談談具體的打算。”
孫闊海淡淡一笑:“很簡單,先從任兆南的兒子開始,這小子毆打過咱們的交警,到派出所搶過人,還糟蹋了那麼多女孩子,就衝這些惡行,不是黑社會又是什麼,這頂帽子扣在他的腦袋上,一點都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