悟途 作品
穿章了,沒有用的一張(第2頁)
飛錢始於唐憲宗元和初年,有兩種形式:
一是官辦,商人在京城把錢交給諸軍、諸使或諸道設於京城的“進奏院”,攜券到其它地區的指定地方取錢;
二是私辦,大商人在各道或主要城市有聯號或交易往來,代營“便換”,以此牟利。
這種匯兌方式一方面減低了銅錢的需求,緩和錢幣的不足,同時商人前往各地進行貿易活動時,亦減輕了攜帶大量錢幣的不便。
“飛錢”出現於唐代中期(唐憲宗年間),當時商人外出經商帶上大量銅錢有諸多不便,便先到官方開具一張憑證,上面記載著地方和錢幣的數目,之後持憑證去異地提款購貨。此憑證即“飛錢”。
憲宗以錢少,復禁用銅器。時商賈至京師,委錢諸道進奏院及諸軍(地方的駐京辦事處)及諸軍、諸使富家,以輕裝趨四方,合券乃取之,號“飛錢”。——《新唐書(卷54)·食貨志》
我國是最早建立銀行的國家,比歐洲早了數百年。
這也是為什麼大唐如此繁榮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