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1章 真正的特權階級(第3頁)
李世民看了長孫無忌一眼,點點頭。
“嗯,趙國公所言極是,這等事情確實不容在發生。
傳旨,紀王李慎,因誤認傷人,念及初犯,不是有意為之,允許其以銅贖身。
但國有國法,今後若是再犯,罪加一等,其他宗親引以為戒。
聖旨發邸報,傳各州縣。”
“臣等遵旨。”
三省負責人立刻行禮領旨。
大臣們知道,今日之事恐怕也就只能這麼算了,誰讓李慎是親王呢。
且不說李慎是陛下最寵愛的兒子,單說其他親王,有多少人都打過封地的官員。
六皇子李愔打過不止一次,陛下才罵了一頓而已,換了一個小一點的封地。
想要用這個治紀王罪恐怕很不容易。
這裡最憋屈的就是王瑞德,王瑞鵬兩人了。
不但被打了一頓,還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被打的,打的還是臉,他們現在真的死的心都有。
可是剛剛連刑部尚書都下場了,也沒有把紀王怎麼樣?
最後的處罰居然只是區區的三十貫而已。
三十貫啊,就把他們的名節換走了。
大殿裡所有官員都知道這不公平,但是沒有一個人站出來說要改變的。
因為他們就是這不公平的受益者。
“好了,事情已經完結了,臣有些累了,太子繼續上朝吧。”
李世民說著站起身向著後面走去,也沒有說什麼勉勵的話。
“恭送陛下。”
眾人齊齊行禮。
李世民剛走了幾步,突然轉過身,正好看到李慎躡手躡腳的走到太極殿門口。
“逆子!給朕滾到甘露殿去。”
“呃.....”
李慎嚇了一跳,回頭正好看到他老爹怒視的眼神,心中暗歎;
完了,沒跑了。
(唐朝的一斤等於現在的600克。
第二,我沒有查詢到親王打官員應該判什麼罪,不過裡面其他的罪都是資料查來的。
都是以百姓為基礎,凡人就是指百姓。
唐朝打父母,打祖父母,真的是死罪。
《唐律·鬥訟》規定:“諸詈祖父母、父母者,絞;毆者,斬”
罵一句都要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