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 作品

第 64 章(第3頁)



    青娥笑也不是,不笑也不是,只環視周遭一圈,問:“大人,那記錄在案的,要罰也都罰過了,為何還要抓捕我歸案?”



    “那自是為了你沒有記錄在案的罪行。”吳虹鷺掀起鬆弛的眼皮,“李青娥,還不從實招來,你當年在應天府與你那同夥究竟犯案几件,所騙金額幾許,同夥又身在何處。”



    見她躊躇,吳虹鷺毫不避諱道:“你不說,我可以等,你一直不說,可就要對你用刑了。”



    青娥抽抽鼻翼,“犯案几件算不清,但也攏共不及十件,金額大約四百兩,同夥在錢塘被杭州知府的侄子給打死了。”



    這算得上供認不諱,左右這些罪名充其量就是一頓板子,秦家發動應天府衙門給京城施壓,根本也不是為了對她做什麼,而是要在確定她有罪後,再給馮俊成定個包庇的罪名。



    “李青娥,你為何會在吏部郎中馮時謙的府中藏匿?”



    話畢,吳虹鷺緩緩展開一張紅紙,在空中抖了抖,青娥一眼認出那是昨晚她百看不厭的婚書。



    青娥反而笑語晏晏,“大人以為呢?自是我在騙他,您瞧,這不差一點就騙成了,婚書都往衙門送去了,卻還是叫您手下人給扣下了。”



    “哦?”聽她如此作答,吳虹鷺總算分神看她,“你要騙他什



    麼?”



    青娥答:“騙他的終身,



    叫他保我後半輩子盡享榮華,



    做個闊太太。”



    吳虹鷺捋捋鬍鬚輕笑,“感情之事,怎麼能叫騙呢?”



    青娥卻道:“那按大人您的說法,我當年騙的那些人對我也動了感情,他們樂意拿錢給我花,是喜歡我,怎能叫騙?”



    吳虹鷺倒不生氣,只是捋鬍鬚道:“強詞奪理。”



    青娥覺得這府尹有點意思,到底是京官兒,氣量寬宏。



    她笑起來,“大人,這陳年舊案都要被翻出來說,揭發我的人顯然覺得我這輩子都只能當個騙子,既如此,騙子就得行騙。我一個騙子接近馮大人,不行騙還能做什麼?”



    吳虹鷺哼了聲,將婚書替她收好,擺在一旁,“是本官在審你,還是你在審本官?”



    青娥欠欠身。



    但她說的不錯,最開始應天府將她案宗不遠千里送過來,要京城衙門去馮府捉拿她歸案,吳虹鷺都覺得滑稽。翻看過那幾頁紙,且不說年份久遠,她一樁案子騙三十兩,那些想著法要治她罪的應天府的大人們,一餐飯就要吃三十兩,怎麼好如此斤斤計較?



    吳虹鷺之所以同意從應天府接手這個案子,就是想要弄清楚這背後到底有個什麼樣的隱情。



    “好了,我大致清楚了,審你的話就問到這裡,既然你對五年前的事供認不諱,就先將你收押大牢,待問過馮時謙,我才好確定他究竟有沒有罪。”



    青娥還嘴硬,“他沒有窩藏人犯,他不知道我是個騙子,他要是知道,怎麼可能娶我?退一萬步,即便他知道我犯過罪,可我現在改過自新了,他又為何不能和我好?”



    吳虹鷺乜目向她。



    青娥抹一把眼下,沒出息地哽咽,眼睛也因此亮堂堂的,為自己,也為他辯護,“我算個什麼人犯,真正有罪的人仗著家財橫行霸道逍遙法外。我不過是想活下來,混口飯吃,像我這樣的人數不勝數,流落街頭有上頓沒下頓,除了去騙,就只能出賣身體。我盡力了…”



    像她這樣的人,為了生計,顧得了頭就顧不了尾,能守住的東西總是很少。



    也因此馮俊成要想與她同行,就只好不停地拋。他們一個守,一個拋,每每眼看那桿秤要持平,吹來一口氣,就又波動個不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