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 有所進展(第3頁)
他們剛到山城是沒有身份證明的,一般情況下就要接受山城政府的統一管理,給他們安排去郊外或城區之外規劃好的地方安置。
但條件自然不比城區。
所以很多人不願意去,有錢就可以在城區租房子。
身份證件日後也可以辦理。
中間人覺得租房子的人或許就是如此,所以願意高價租,他當然不會將送上門的生意推出去。
中間人提供不了更多的信息,反而還沒有孩子提供的多。
朱越一氣之下讓情報科成員將其送去警局,不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也要關上一段時間。
至於公寓負責人雖說識人不明,但畢竟背後是財團,且沒有直接參與這件事情,不能將其怎麼樣。
“起碼有面部特徵的信息,對調查是有幫助的。”朱越覺得這番調查還是有收穫的。
“回去看看龍昊有沒有收穫。”宋書堂也覺得起碼掌握到了比較關鍵的線索,如果龍昊這裡也有收穫的話,對調查局面幫助很大。
趕回情報科龍昊早已回來。
他們排查公寓住戶花費了太長時間。
“調查結果如何?”朱越直接對龍昊問道。
“山城膠廠的貨船是在途中和民生公司的客輪‘民權’號發生了碰撞,才導致耽誤了時間。”
“發生碰撞?”
“那日天氣不好江面大霧,等到看見船隻之際已經避之不及,好在只是側面剮蹭,沒有造成太大的損失。”
“那怎麼還耽誤如此之久?”
“山城膠廠貨船上的貨物因為碰撞全部倒塌,所以只能停船重新整理,導致在時間上耗費了很多。”
聽到龍昊如此說,朱越說道:“也就是說在碰撞之後,山城膠廠的貨船沒有辦法繼續行駛,但是民生公司客輪‘民權’號反而是沒有受到太大影響,按時回到山城。”
“也就是說那人當時可能就在‘民權’號上。”宋書堂明白朱越的意思。
“‘民權’號上有人受傷,所以急忙趕回來送醫救治。”龍昊的說法也證實了朱越的猜測。
可是在‘民權’號上的人,和在公寓內的人,是同一個人嗎?
兩人心中浮現如此猜測,朱越說道:“私下販賣軍械隸屬機密應該不會太多人知曉,‘民權’號上的人理應與公寓中的人為同一人。”
公寓內的人或許也非每日都在。
畢竟電話並非時時響起。
他不在時只需將電話聽筒拿下,或將電話線拔除,便不會出現鈴聲久久不息的情況出現。
如此推斷他去外地一趟也說得通。
同一人的話則好調查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