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八章 拿到贖金(第3頁)
難不成後續還有人在這裡埋人?
但是組織同志打聽一番,沒有人知道這裡埋的是誰,那麼也想要問問有誰來這裡祭拜過。
多方打聽之下得知有一個女人,帶著孩子來過。
每年清明之類的,都會看到對方。
聽到這句話組織同志推理認為,或許就是這個女人,拿到了這筆錢,這個墳頭也是她們弄的。
但是不好讓人知道里面埋的人是誰,所以沒有給立碑。
組織同志經過一番調查,才找到了這個母子二人,住的非常偏遠。
就快要離開滬上的範圍。
打聽得知就孤兒寡母,沒有見過男人。
組織同志認為,這個孩子可能就是被滅口之人和這個女人所生,也就是說為了自己的愛人和孩子,他才選擇沒有開口。
想著自己反正難逃一死,但是留下一筆錢給他們孤兒寡母好讓他們生活。
這個邏輯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你說為什麼沒有人知道這件事情,組織分析可能是對方也知道自己作為特工總部的人,傷天害理的事情做了很多,擔心被報復。
也擔心被同事背後捅刀子,所以這件事情沒有敢告訴任何人。
其次就是說他自己還綁架勒索,如果讓對方知道你也有家人有孩子,那麼他們肯定也會危險,所以才保密的很好。
當然這都是組織的推測,還是要去確認一下,猜測的對不對。
組織直接就安排同志找上門去,畢竟孤兒寡母,其實稍微詐一下就行。
因為他們每天都活的提心吊膽,好像就是擔心特工總部找上門一樣。
因此組織同志出現之後,對方的心理防線其實崩潰的很快。
你指望一個平常的女人,還帶著一個孩子,可以和特工總部的人抗衡嗎?
所以對方只是乞求讓他們放過孩子,自己可以說出來。
經過詢問得知說的和組織猜測的一樣,但是他們拿到這筆錢,確實燙手的山芋。
這麼多年根本就沒有花過,躲在這裡提心吊膽,生怕被特工總部找上門。
最後組織這裡說明來意,也表示這筆錢是贖金,本來就是不正當所得。
他們拿著這筆錢肯定難以好好生活。
組織現在要讓這個女人將錢交出來,作為條件就是會護送她和孩子離開滬上,可以繼續選擇留在敵佔區內,但是遠離滬上就不用擔心特工總部的危險。
之前女人不願意離開,一方面就是男人的墳在這裡,另一方面就是這筆錢她根本就拿不走。
她也不敢去銀行裡面存錢。
現在組織都能找上門來,那麼表示特工總部這裡可能也可以,所以繼續留在這裡就是找死,唯一的骨血才是最關鍵的。
至於祭拜以後有機會再說。
而且這筆錢也交給了組織,就沒有什麼帶走帶不走的說法了,女人同意了這樣的安排。
組織手等在外地安頓好他們,會給他們母子二人一筆錢,足夠他們生活,將孩子養大成人。
對方對此是非常感恩的,於是就將錢藏在什麼地方告知,組織拿到這筆錢之後清點了一下和贖金的數目是一樣的。
也就是說這個女人真的是這麼多年,一點都不敢花。
過的孤苦伶仃。
組織這裡拿到贖金之後也是信守承諾,安排人護送他們離開滬上,然後在浙江的一個小縣城裡面落下,這個女人說自己老家是這樣的,但是也早就沒有親人了,不過還是熟悉這裡的環境。
然後幫忙置辦了房屋,然後留下一筆錢,組織的人就離開。
女人在這裡也總算是安心,可以帶著孩子好好生活,將孩子養大成人。
組織這裡也得到了經費,算是解決了很大一部分的燃眉之急。
李群苦苦找了這麼多年的贖金,陰差陽錯之下被組織給找到捷足先登了,不知道李群什麼時候能知道這件事情。
但想來是不會知道的。
而且就算是知道,也很難找到離開的母子,組織護送離開就是擔心李群事後也會調查。
早就幫忙處理乾淨了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