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一筆鉅款(第3頁)
“具體的數額我不清楚,因為只有老闆一個人知道,但是我決定不會貪墨。”
“你的話我很難相信。”
“我這次一定沒有隱瞞。”
其實你不相信,現在也比較難說什麼。
宋書堂的話也算是敲打一下夥計。
之後他就將嚴豐等人叫了出來,讓他們將夥計送回去布行。
嚴豐聽到這個決定有些奇怪。
但是也沒有詢問,讓人將夥計送回去。
宋書堂和嚴豐也從審訊室離開,路上嚴豐問道:“區長,不知夥計究竟說了什麼?”
其實嚴豐好奇這個問題。
是想要看看自己這一次提供的線索,和建議抓捕審訊是不是立功。
宋書堂說道:“你這一次的發現至關重要,可能還會立大功,但一定要保密不要告訴其他人。”
“屬下明白。”
“夥計說布行老闆有一筆錢,他和裁縫再找這筆錢。”宋書堂直接告訴嚴豐。
因為這件事情是嚴豐告訴他的。
你現在隱瞞不好隱瞞。
畢竟如果夥計什麼都沒有說的話,你又怎麼可能就這麼放他回去。
而且你們兩個人在審訊室裡面單獨交流,你不告訴嚴豐,嚴豐就會胡思亂想。
那不如干脆直接講。
畢竟嚴豐是好不容易策反來的,必須要穩住。
“錢?”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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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長的意思是?”
“如果能收入囊中當然是好的,所以我放他回去找錢。”
“還沒有找到?”
“按照夥計的說法是沒有找到,但是我也不是完全相信他,接下來你親自負責盯著他。”宋書堂將這個任務交給嚴豐。
嚴豐一聽宋書堂打算貪汙都告訴自己,立馬覺得自己是心腹中的心腹。
而且還打算讓自己去盯著夥計。
嚴豐比自己拿到這筆錢都高興。
因為他的身份地位,很難吃下這筆錢。
與其要錢不如要功勞。
不過宋書堂緊接著說道:“得手之後我不會虧待你。”
“多謝區長。”
“但一定要保密,萬不能讓其他人知曉。”
嚴豐知道宋書堂的意思是不能讓曹欣榮知道,不能讓萬良知道。
不然這筆錢最後花落誰家真就不好說。
“請區長放心,屬下一定做好保密工作。”
“那你直接去布行,日後都多關注布行的事情。”
“是。”
讓嚴豐去負責盯著夥計。
宋書堂回到分區。
至於這件事情需要告訴梅暮稚子嗎?
其實宋書堂有想法。
因為這個錢的事情,到時候他要貪墨。
軍統這裡肯定不會要,因為軍統財大氣粗,而且宋書堂沒有所謂的上線關係需要打點,難不成直接給戴老闆送錢?
因此大概率是直接給他。
因為宋書堂來了滬上之後,完成了很多次任務,但是潛伏的身份導致他沒有辦法肆無忌憚的得到軍統的獎賞。
那麼這筆錢給宋書堂就當是獎賞,且是他自己弄來的,可以自己去消費。
但是宋書堂也不打算自己花費這筆錢,而是想要給組織當做經費使用。
只是如果你想要給組織當做經費使用,那麼你就沒有辦法讓梅暮稚子知曉。
因為宋書堂的前都是給梅暮稚子管的。
如果她知道了這件事情,等到宋書堂得到這筆錢,你還是要給她管理。
那麼你想要取用雖然很容易,但是卻會被知曉。
到時候你怎麼解釋經費的去向。
但這件事情夥計、裁縫知道。
嚴豐也知道。
這三個人能保住這個秘密嗎?
如果被梅暮稚子不小心知道,那就是他欺騙了。
他和梅暮稚子現在的關係之所以如此,重點就是不欺騙。
起碼在梅暮稚子看來,宋書堂是沒有欺騙的。
所以當她知道宋書堂暗中騙了他,而且他們也需要錢有出國打算,可是宋書堂自己默默私藏。
梅暮稚子會怎麼想?
會不會覺得宋書堂的後路裡面,根本沒有她。
這對宋書堂很不利,所以這件事情比較棘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