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城遊子 作品

第1056章 搖錢樹(第3頁)

 在發生中毒事件三天後,犯罪嫌疑人劉建民被人在寧港縣北部山區發現。出人意料的是,他已經服毒自殺身亡。法醫經過檢查,劉建民所服用的毒藥,跟投放在自來水中的農藥是一個成分。

 警方後來又在死者車庫裡發現盛放農藥的玻璃瓶和蒙面面具,面具跟監控中發現的一樣,農藥也跟自來水中發現的成分無異。由此斷定,劉建民確實是水廠投毒者,是畏罪自殺。

 案件雖然破了,但是死者劉建民的犯罪動機,引起何強沉思。何強覺得,如果劉建民不是神經錯亂,為什麼曾經的一個先進工作者,會做出這種自殺式的犯罪?常委會上,在總結這次中毒事件的教訓時,何強要求紀委書記姚繼娟跟縣信訪局聯繫,找出當年自來水廠職工的上訪材料,瞭解當年職工上訪的原因和訴求。

 一天後,姚繼娟就找到了水廠職工上訪材料,並呈送到何強辦公桌上。何強仔細查看了上訪材料,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堅決反對水廠改制。主要理由是,水廠是國有企業,是人民水廠,是關係到全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不應該成為私人牟取暴利的搖錢樹,水廠改制是對人民健康生活的不負責。這類上訪材料,顯然是水廠改制前寫的。

 另一類是揭露水廠改制存在嚴重腐敗。主要理由是,縣自來水廠固定資產數億,最後竟然只以區區兩百萬元賣給個人,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巨大,負責改制的相關官員,存在重大貪汙受賄行為。此外,改制時曾答應保障兩百多名職工的合法權益,結果改制後水廠老闆立即變臉,通過拖欠工資、調整崗位等多種手段,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將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職工清退下崗,生活失去保障,一夜之間淪成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