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縫裡的大龍貓 作品
第326章 賈張氏的罪名罄竹難書
李振民一家人以及劉光奇,還有賈東旭和秦淮茹,一起跟帽子叔叔去了派出所。
幾人被分開審訊。
李振民被打到一個封閉的房子,不多時就走進來了兩個帽子叔叔。
“姓名。”
“李振民。”
“年齡。”
“24歲。”
“家庭住址。”
“四九城南鑼鼓巷95號四合院。”
一問一答,李振民很配合。
問了一圈最基本的問題,確認沒問題之後,審訊人員拿出幾張圖紙問道:“我們從張小花那邊得到了一份圖紙資料,你看看是不是你丟失的?”
李振民結果掃了一眼就確定了是自己的太陽能發電板的參數和圖紙。
“是的,這是我的。”
李振民速度很快,讓審訊人員感到意外。
“有什麼證據表明這是你的嗎?”
“這是我在做太陽能發電板的時候研究寫下的,我自己可以完全複述出來,另外太陽能發電板的事情我家現在就有,並且已經投入使用,另外我前兩天還報備給了街道辦,街道辦的王主任可以給我作證。”
“那我問幾個問題。”
審訊人員從圖紙上挑了一些看得懂的問題,李振民一一如實回答,沒有紕漏。
基本上可以證明這份資料就是李振民的。
於是起身出了門,對外面的人說了一句,意思是去街道辦問一聲,看李振民說的報備是否屬實。
不是他們多此一舉,而是這事非同小可,一丁點錯都不能犯。
隨後審訊室裡換了兩個人。
李振民猜想換的人應該是有關部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