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子 作品
第一千零五十八章 少爺待遇
之前這件事都已經鬧到了網絡上,要是自己就這麼服軟的話。
純粹就是給別人看笑話了。
所以哪怕是被抓,她現在也必須要和陳大龍繼續剛下去!
……
“我要和上等的紅酒!”
“你們這些食物都是垃圾吧,我吃的都噁心了!”
“你知道我在外面吃的都是什麼嗎?”
“就你們這些垃圾食物,我真的是一輩子都不想吃!”
趙威被關在拘留所裡。
其實待遇和肖文斌他們也差不了太多。
但是他對食物的要求太多了。
這裡也不好吃,那裡也不好吃。
然後坐在椅子上像個少爺似的,提出自己的要求。
看樣子就不打算跟警察合作。
“趙威,你要搞清楚,這裡是警察局,不是你家,更不是五星級酒店,有什麼你就吃什麼,你還想著要點餐?”
警察局看押他的負責人,聽到他這麼說,立刻也怒了。
“咋的,這件事你很難做嗎?”
趙威看著那個送飯的工作人員,直接點頭,彎起了嘴角,嘲諷一般的笑了起來。
他指著青龍縣的一家五星級酒店,透過窗戶,大聲的說道:“呵呵,你現在立刻到那邊酒店去,不用花錢,報我的名字,酒店裡的所有食物,隨便拿,然後你回來了以後,我還給你幾千塊錢的跑腿費,怎麼樣,能不能做?”
“這……”
一聽到這個,那個工作人員也有點心動了。
送飯的這個工作人員畢竟不是拘留所裡的編制人員。
他只是過來青龍縣城這邊打工的。
每個月幾千塊錢剛好餬口,多的錢根本得不到。
這突然一來就是幾千塊錢的小費,這可是額外收入。
不要白不要啊。
而且只是跑腿,買東西又不需要花錢,他們這樣的人,大多數不就是掙個勞動的費嗎?
而且從拘留所的窗戶就可以看到那邊的酒店,說明根本就不遠。
一來一去,只要騎個小電驢,十幾分鍾,最多半個小時就搞定了。
這錢可來的輕鬆。
法律上說了的。
在拘留期間,是不允許外帶食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