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子 作品

第一千零三十章 不作就不會死

審判長直接表示。

“我們法庭支持你的賠償訴求,但需要你的賠償訴求在合理的範圍內。”

“如果你只是漫天要價,完全給不到一個合理的範疇的話,我們可以把事情定性為敲詐勒索,所以我們可以對訴求進行駁回!”

李秀梅大聲道:“我抗議,我不同意!”

審判長一錘子錘下去,厲聲道:“抗議無效,等你什麼時候認清現實再來提訴求!”

審判長哪裡再給她胡鬧的機會。

本來啊,李秀梅作為受害者家屬,雖然他們沒有錢請律師,但是也有指派的律師幫他們做委託處理。

那幾個律師可以幫她在合理的範圍內爭取到更多的利益。

結果就是因為她開庭以後一直在胡鬧,導致律師自己都插不上話,現在聽到五千萬的賠償訴求,律師直接就不說話了。

“根據相關法律條例,鑑於嫌疑人認錯態度較好,配合公檢法調查,且有良好服役傾向。”

“經過本庭審理,現就李成兵殺害肖蓉一案進行宣判,一審判處嫌疑人李成兵,身份證號:xxxxxxxxxx死刑,緩期一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生,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判處賠償被害者家屬五十萬!”

“本判決立即生效,被告如有異議,可於本宣判下達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提起上訴!”

“本案宣佈,結案!”

這也算是李成兵能拿到的最好的結果了。

死緩,其實基本上就是等於說這個人不用死了,他只要在監獄中表現良好,極大的概率變成無期徒刑。

而在無期徒刑裡,再表現好點兒,爭取個功勞什麼的,被改成有期徒刑也不是沒有可能。

陳大龍知道了這個結果以後也十分的滿意。

主要是隻需要賠償李秀梅他們家五十萬了,不管他們怎麼告,也就是五十萬是合理的。

這也算他們這一個多月來的努力沒有白費。

結果反而是李成兵對這個宣判結果不滿意。

他如此道:“審判長,請問這個緩期執行可以更改為立即執行嗎,我不想再活著了,我想早點兒以死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