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公子 作品

第四百二十二章 隱忍到頭了

    鄭開林怒火上湧。



    已經把陳大龍從上到下,從前到後,祖祖輩輩都罵了一個遍。



    但是一想起那五十萬的罰款,他還是肉疼。



    這麼看著楊翠華道。



    “翠華,我看那小子挺吃你這一套的,我記得他和你關係好吧。”



    “要不然你晚上的時候跑到他床上去,陪他睡一覺,在他耳邊廝磨廝磨,說不定他還真的就不打我們的主意了。”



    “要是真的這樣的話,我們還能節省五十萬呢。”



    楊翠華瞪大眼睛看著他,怒道:“鄭開林,你還是個男人?”



    “為了五十萬,居然讓自己的老婆去陪別的男人。”



    楊翠華雖然自己當初也陪了陳大龍,但那是她自己主動的。



    但鄭開林這次居然為了五十萬,居然主動說要把她送出去。



    這是什麼意思?



    也太過分了。



    不就是把自己當成了掙錢的工具嗎?



    鄭開林有點難受的說道:“老婆,我這也不是故意的,而且我主要是記得你之前和他關係確實可以啊,你要是去的話,他肯定會同意。”



    “要是他同意了的話,我們這錢不就是不用出了!”



    “五十萬啊老婆,好幾個月啊,不能白乾啊!”



    楊翠華的火大得不得了。



    怒氣衝衝的說道:“鄭開林,你特麼的真的,也算是個男人。”



    “現在我們一個月掙這麼多,而且戶頭上的存款也不少,拿出五十萬來都是綽綽有餘。”



    “你就非要卡這五十萬?還讓我去陪他?”



    “你要真是這樣的話,那我們就離婚,這日子乾脆也別過了。”



    “我就去找蓉蓉,我和她一起給陳大龍當老婆,我還要你幹什麼?”



    結果鄭開林怎麼說的。



    “可以啊,離婚可以的,只要你去陪他,那罰款不交,隨便你怎麼弄。”



    “你要是想離婚,我陪你,家產都是我賺的,這錢你是一分也別想動。”



    鄭開林反正對楊翠華的感情也就那樣。



    好多年的夫妻了,感情淡了,要離就離唄。



    只要你不拿走我的財產,以我現在的資產,要找個更加年輕漂亮的,不是輕輕鬆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