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1、路燈(第2頁)
當時被稱為“太陽王”的路易十四正式頒佈了城市道路照明法令。巴黎街頭因此懸掛了路燈。因此路易十四的統治時期,被稱為法國曆史上的“光明時代”。
楊凡在新修的皇城北大街上,每隔三十米就設置了一根路燈杆。路燈用的是電石燈,這東西也叫嘎斯燈。非常的亮,是一種利用電石和水發生反應產生氣體作燃料的燈。
楊凡的路燈是木材做的,刷著油漆,高度十米。頂部兩側有兩個掛鉤。路燈維護人員,每天天黑時,需要把電石燈添加好電石和水,然後掛到木杆上去。電石燈周圍有裝有玻璃,防止大風把燈火吹滅。
這些路燈第一次照亮了帝都的夜空。即使夜裡走夜路也不會感到害怕。
電石的發光非常強烈,並不比現代路燈差多少。就是有股刺鼻的臭味,但好在燈比較高,被風吹散後,路面上基本聞不到了。
這條馬路上,有專職的維護路燈的人員,每天定時點燃路燈。加好足夠燃燒到天亮的電石,把燈火點燃。他們和清掃馬路的工人都屬於市政鋪子的員工。
現代的電石很便宜,3500元軟妹幣一噸。大概一斤1.75元。
普通燈具,放幾顆電石,就能燒幾個小時。非常的持久而亮度高。一噸電石足夠帝都北城,幾個主要的大街燒一夜了。
這個價格楊凡燒的起。而且目前也只是佈置了皇城北牆外、地安門到鼓樓、興禾超市西側馬路到銀錠橋的幾條有限路段。
不過隨著整條皇城北大街的兩側的開發,路燈必然會逐步安裝到位。
現在其他地方都是拆遷完成後的荒地,楊帆自然不願意浪費電石照明。所以只有皇城北邊的這一段路佈置了電燈。
因為興禾超市營業到夜裡戌時末(21時),所以這裡必須要有公共照明。
鑑於目前興禾超市是下金蛋的雞,皇帝破天荒的取消了北城的部分宵禁時間。直到到亥時末(23時)都不算違禁。
有路燈照耀的地方,很多都還沒有開發,兩邊都是空地。
但是,因為宵禁的部分取消,這裡自發聚集了很多做小買賣的人,擺地攤的人,賣小吃的人。甚至還有雜耍、唱戲的。
相當於形成了一個小型的夜市。
楊凡也不管,反正這裡一時半會不會開發,要逐步來。大家願意用就用吧。豐富一下市民文化,也是楊凡樂見的。大明朝管理的太死板了。整個社會都死氣沉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