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9章 被人合夥坑了(第2頁)
這款遊戲的角色和人物造型需要有人設計,希望能與她們公司進行合作。
小花當時剛剛轉型,正愁沒有項目。
因此她非常高興,馬上就表示願意承接這個項目。
對方一聽,他們願意,立刻催促她們派人過去進行項目對接。
小花派了公司兩名技術骨幹,還有一個副總,專程飛到鵬城,對項目的情況進行了瞭解。
回來之後,他們立即針對項目的造型設計,做了詳細的方案。
這個方案是全公司人不眠不休花了兩週時間才做好的,拿過去之後,對方十分滿意。
於是雙方就商定簽約事宜,按照一般的慣例,對方得先付百分之三十的定金,然後他們才能開始設計。
然而對方告訴她們,公司由於前期投入很大,還要保證遊戲開發,所以暫時不能預付定金。
而且他們要求小花先期墊資進行設計,等遊戲完成之後,才能給她們付款。
當時小花就有點不願意,但是對於項目的渴望讓她最終答應了。
她覺得,只要自己的設計做得好,到時候肯定能拿回應得的款項。
於是她們便和對方簽訂了合同,隨後公司全員都投入了緊張的工作當中。
這一干就是半年,大家沒日沒夜的辛苦工作,從來沒一個人提出要休息。
小花也和大家一樣,在公司辛苦的忙碌著。
她當時答應大家,只要項目順利完成,每個人都會有相應的獎金。
而且由於大家工作十分辛苦,因此小花在這多半年的時間裡,給大家增加了工資。
還有設計所需要的各種高性能電腦、軟件等,她都是自己掏錢購買的。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她們的設計全部完成了。
於是她馬上讓副總帶著設計好的東西去了鵬城,向對方交付設計作品。
然而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對方說她們的設計不合格,拒絕付款,而且要求她們公司賠償項目金額的百分之五十作為違約金。
小花當然不會同意,她記得當時合同條款裡沒有這一項啊!
然而當她再一次翻看合同的時候,赫然發現,合同之中的確出現了這麼一個條款。
這下小花直接傻眼了,她當時怎麼沒有發現?
她想了起來,當初籤合同的時候是副總過去籤的。
她覺得副總能力不錯,對她也比較信任,就放心的讓她去了。
等合同拿回來之後,她本來要仔細看一看,可是副總忽然說項目設計有個重要的地方需要討論,讓她去開會。
她一時疏忽,就沒有細看,把合同交給了副總,讓她保存了。
此後由於項目的任務十分繁重,她也沒再管這件事。
沒想到,最後項目完成了,卻出了這件事。
到這個時候,她已經為了項目投入了二百萬元,再加上對方索賠的四百萬元,她們公司面臨著六百萬元的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