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牧鯨 作品

第三十八章 招賢納士,刺客格斯(第2頁)

    “格里,原來你在這裡,要不是你突然喊了一嗓子,我差點又把你給跟丟了。”

    隨即,一個留著大把絡腮鬍的中年人坐到了他的身邊。

    看著青年落寞的樣子,忍不住安慰道:

    “聽我說,格林,你的天賦絕對是我見過最...呃,別具一格的。

    沒錯,就是別具一格!

    你之所以會在海盜船上接連失敗,只是因為這份天賦沒有被你用在正確的地方。

    如果你不是選擇出海,而是去舊大陸上某個繁華的大城市當一個小偷。

    我相信你一定能成為名留青史的那種超級大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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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做夢都想要發財嗎?考慮一下吧,小偷也是一份很有前途的工作啊。”

    來人是水手和貓酒吧的老闆,一位早已經攢夠財富,成功退休的灣民老海盜。

    顯然跟青年的關係還不錯。

    雖然作為海盜民族,這價值觀從根子上就不太對勁兒。

    青年想到自己的天賦,眼中出現了一抹亮色,但立刻就重新暗淡下去。

    扭過頭去看著老海盜滿臉認真道:

    “約翰大叔,謝謝你關心我。

    其實我不是喜歡錢,我真正喜歡的是自由和尊嚴!

    只是恰巧錢能帶來自由和尊嚴而已。”

    就跟《瓦爾哈拉的召喚》裡唱的那樣:“吾為堅盾亦是長矛,同甘共苦、掠奪死敵。”

    他們這一支北地灣民盤踞在鐵錨灣和永夜半島,一直信仰原始宗教,沒有像黑廷斯的分支一樣皈依教會。

    堅信在血火中劫掠死敵是光榮,但偷盜普通人卻是恥辱。

    他雖然愛錢,卻又有自己的一套原則,算是盜亦有道。

    “大叔,我覺得一個人的底氣大半都來自經濟實力。

    我希望將來有一天需要用錢的時候,可以長舒一口氣,說有錢真好。

    而不是無奈地嘆口氣,說要是有錢就好了。”

    說到這裡的時候,青年的話頓了一下,繼續注視著身邊的男人,十分認真地更正道:

    “還有,約翰大叔,我的名字叫格斯,不叫格里,也不叫格林。”

    男人尷尬一笑,把手收了回去。

    其實並不是因為他有多麼健忘,而是格斯身上存在一種天賦,也可以說是一種病。

    ——天生沒有存在感!

    除了他的母親之外,其他人都會下意識忽視他的存在,就算正面看到有時也會視而不見。

    幼年的時候這種情況還不至於影響生活,但隨著年齡增長,情況也越來越嚴重。

    直到幾年前,唯一不會忽視他的母親,因為沒錢治病去世後。

    “病情”甚至加重到了即使熟人在轉眼之後,就會把他這個人給完全忘掉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