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2回(第2頁)
客人到別處玩很正常,哪怕中途退房也行。
可現在房間還沒退,手機居然也打不通。一個打不通就算了,那晚出去的所有人的手機都打不通,這就有點詭異了。
實在放心不下,決定報警。
小雅等人交了三天房租的,還未到期,她們又是來旅遊的,指不定昨晚逛著逛著逛到別的地方去了。
但後來警方去查過,她們昨晚根本沒去那位新旅友說的大型酒吧。
甚至她們根本沒去市中心,從街邊的攝像頭裡看到她們登上了一艘來歷不明的遊艇。而且當時的情形她們是歡天喜地登的船,並未察覺那遊艇有何不妥。
由此可見,她們當晚向前臺撒了謊,出門之後搭乘順風車到了碼頭,根本沒打算到市中心去。
正因為這一點,失蹤人的親屬無法埋怨青旅沒盡到提醒的責任,畢竟是自家孩子撒了謊。只能責怪青旅沒查清楚客人的底細,讓他們的孩子結識了壞人。
當然,這樣的指責也很無理取鬧。他們一間旅館哪有資格調查客人的底細?客人既有證照,旅舍按正常程序辦理的入住,該盡的義務都盡了。
之後,就沒有之後了。
小雅和舍友,以及那位參與合拍的新旅友全部沒有回來,都成了失蹤人口。同樣失蹤的還有那艘遊艇,根本查不到出處,彷彿是憑空出現又憑空消失了。
自從參與調查這樁失蹤事件,管直再也不覺得酒店貴,不覺得平時旅遊住酒店太奢侈。
當然,他是指女孩,自己大老粗一個,送上門人家都未必要。所以沒必要住酒店,直接躺街邊他也很安全。
“雖然罪責不在那間青旅,但直接失蹤七個人,那老闆也受到不小的打擊……”
受害人的親屬曾在旅舍的大廳哭鬧,說這裡的老闆與壞人勾結害了他們的孩子。後來得到警方的澄清,可這種言論仍未斷絕,還有人說就算老闆沒問題。
但畢竟是旅舍給壞人提供了一鍋端走的便利,罪責難逃。
甚至有得知事情經過的旅客上網給這間青旅刷差評,各種嚇人的評論成功嚇退有意預訂客房的網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