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4回(第2頁)
“真是瘋了!”有一次,陳秋月等人就坐在車裡瞪著守在酒店門口張望的那一撮人,皺眉道,“非要我去醫院一趟被人訛才甘心?這會不會也是別人僱的水軍?”
被堵兩次之後,她已經報警處理了。
她就一個小紅的主播,沒有律師,團隊就程宇凡和白蔓。他倆不是擁有特殊才華的能人,她敢報警,完全是因為阿瑤指點三人循著幾個網名找到被僱傭的線索。
但警方調查核實也需要時間的,在此期間,自己得像喪家之犬般四處躲藏。
幸運的是,阿瑤是能未卜先知的高人。每次被堵她總能提前告知眾人,然後順利避開。縱然如此,遠遠看著圍堵自己的人那一臉興奮的模樣格外的刺眼。
“沒事,”蘭秋晨樂觀道,“就當遛狗了,他們不就是想著法不責眾,集結一群人來欺負你,你還會被人罵活該嗎?”
除非官方出通報,否則無論當事人怎麼解釋都沒用。
正如當年的小天后,她一朝被毀,當時乃至現在不還有網友說她活該嗎?認為她紅起來的時候不僅不提防父母親人,還識人不清,被人暗算是她的報應。
那些人何嘗考慮過,她是少年成名,日常除了正常的學業,還要在閒暇時間兼顧各項專業培訓課程。
平時忙得連睡覺的時間都有限制,那些人卻認為她還應該懂財務,懂得合理分配自己賺來的資產。更要提防從小疼愛自己的父母,曾經愛護自己的兄姐。
更要目光如炬,一眼識破身邊人的心理變化,或耐心地長時間觀察身邊人的心理變化。哪怕她當時還是未成年,仍處於絕對信賴父母兄姐的年紀。
但這些都不重要,在那些人眼裡,她無力自保就是她的錯。
如果無法面面俱到,她就不該站在專業的巔峰受那潑天的富貴。她遭受到的一切打擊都是她活該,是她沒控制好自己的天賦和技能登上了不屬於她的位置。
這世間就是這樣,有人熱衷造神,更多人熱衷毀神。
一旦某個公眾人物遭人暗算,有人指責加害者,但更多人會十分亢奮地指責受害者其身不正才有此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