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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山的這段日子,她恢復了吃俗食的習慣。不幸的童年要用一生來治癒,當年為了保持體態不能吃的東西,現在任她吃個夠。
店老闆瞅著她清澈的吃貨眼神,無奈地離開了。
他知道最近很流行吃播,不少主.播是一邊吃一邊催吐,或吃完了再催吐。雖然大家賺錢的方式多種多樣,可他真心不贊成這種既浪費食物又耽誤健康的方式。
不光老闆關注,就連旁邊鄰桌的亦紛紛偷瞄過來,議論紛紛。多數人認為她倆是吃播,但又看不到手機或其他拍攝工具。
因此也有人認為她倆是純粹的吃貨。
無論別人怎麼看,她倆都不是在乎旁人眼光的人,見自己點的餐紛紛端上桌,便同時開吃。桑月是受過專業的儀態訓練的,用餐禮儀被她扔一半用一半。
慢吃慢嚼,斯斯文文的習慣被她拋到一邊,她眼下的狀態可謂狼吞虎嚥。
並非囫圇吞棗,她只是吃得快而已。
大口大口地吃,嘴角不沾半點油光,兩腮鼓鼓地十足小松鼠藏食。吃得很快,可她的動作看起來不緊不慢,自有一股說不出的優雅愜意。
“不愧是練過的。”
蘭秋晨嘖嘖地嘆,看著她所謂的優雅吃相便想到古早小說裡常見的情節描寫。自己吃得倒是不快,卻要時常拿紙巾拭擦嘴角的油光,怎不叫人心生羨慕?
“嗯?”桑月不明所以地抬眸,旋即明白過來,腮鼓鼓道,“嗯嗯嗯(你想學)?嗯嗯嗯(我教你)。”
“謝了,大可不必。”羨慕歸羨慕,讓她學是不可能學的。自己本就出身鄉下,山雞自有山雞的愜意和野性美,沒必要費盡心思偽裝成鳳凰,“吃你的吧。”
偶像之所以是偶像,付出的努力非尋常人可以想象。自己現在有錢有時間,就不必受這份苦了。
桑月聽罷,繼續埋頭乾飯,大快朵頤。
等兩人吃完這一整桌,這次輪到蘭秋晨留守,桑月去找吃的。等她又點了一桌吃食回來時,看到自己那桌多了兩位不速之客。
“阿桑,”蘭秋百笑眯眯地替她介紹兩人,哦不,是三人,還有一位男生坐在隔壁桌,“這位是陳秋月,她叫白蔓,那邊的小哥哥叫程宇凡,是探店主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