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回(第2頁)

    至於她13歲獲得的武術金牌,眾所周知,那是少兒賽,一身花拳繡腿。

    況且距今已10年,十年間她不再正式入學習武,過的是尋常女生的生活。無需遵守所謂的特殊人員動手限制,面對性命之憂時下手不知輕重亦屬正常。

    就算對方家屬要打官司,也必輸無疑。

    可那砸壞腦子、和腿骨殘廢的兩人親屬堅決要告,大概是從那五人口中得知他們要綁架的是小天后吧。認為藝人錢多怕惹事,告她肯定能獲得大筆賠款。

    於是,龍叔的徒弟英謙接到蘭秋晨的電話之後,次日中午來到蘭溪村的桑宅。

    英謙今年28歲,長得五官端正,文質彬彬,有著偶像劇奶油小生身上那股積極陽光的精氣神。桑月當年見過他幾次,每次皆匆匆而別,記得還給他簽過名。

    如今異地重逢,他鄉遇故人的喜悅瞬間沖淡那份點頭之交的疏離感。

    “等這事結束,你回去之前記得再來一趟,我有東西拜託你帶回去。”桑月已經完全不在意自己的沙啞煙燻嗓,“對了,你開車還是乘車來的?”

    “自己開車,有一位助理隨行,留在鎮上打聽本地的一些風俗,沒跟來。”英謙笑道。

    主要是這位委託人身份特殊,不好帶外人過來擾她清靜。

    正如他所料,得知有一位助理隨行,但不來這裡,桑月的確暗暗放心。前車之鑑歷歷在目,她對於陌生人登門始終心存戒備,不來最好。

    “聽聞你寄了很多新鮮蔬果回去,”英謙打量四周一眼,“阿衡說你在鄉下混得如魚得水,我本來還不信,今日一見,果不其然。”

    “哦?你跟風野很熟?”桑月不由好奇。

    她以前從未見過風野衡、英謙同框,論親疏,當是英謙與她比較親;論遠近,卻是風野跟她走得近一些,畢竟兩人是偷溜偷吃共處一室患難與共的知交。

    “他是我師弟,前些年閒得很,就這兩年找我打了幾場官司。”英謙解釋道,“這人啊,一旦走紅便是非纏身,躲都躲不掉。”

    嗯,不錯,桑月感同身受地點頭。

    譬如她,就算退圈了,身上仍有昔日的光環加持,想徹底遠離是非絕無可能。就憑她小天后的名號,哪怕七老八十了,衣著簡陋些走在街頭仍能上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