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綿綿 作品
第159章 犯法(第2頁)
只見她腋下傷口潰爛,鮮血淋漓。
大約是剛才他動作太大,牽扯到懷中的女兒了。
李青峰心中自責不已。
“如果你覺得她故意傷害你女兒,你可以報警,但是,你不能傷人!打人傷人,是犯法的,懂嗎?”
一個警察厲聲問道。
“我懂!”李青峰點點頭,
“但我沒有證據證明,我只是碰巧聽到她跟她老公的談話,才知道她是故意害我女兒。我沒有證據,我來報警,你們會抓她嗎?”
“你這樣就沒意思了!”李青峰這樣的刺頭讓警察有些語氣不耐:
“我們會不會抓她,那是我們取證調查後的事情,可你都沒有報警,就直接打人傷人,那就是在犯法!”
李青峰點點頭:“對,我是犯法了,你們可以抓我!但是,在抓我之前,你們必須先把董豔抓起來,因為是她傷我女兒在先,我傷她在後。就算要坐牢,也得有個先後順序!”
警察聞言,直接將手中的筆往桌面一扔,向後靠在椅背上,雙手抱胸道:
“董豔跟她老公現在已經被老鼠咬得面目全非,這會兒估計還在搶救室裡搶救,你要我們怎麼抓人?”
“那我女兒現在被董豔害成這樣,一點精神都沒有,連奶都不肯喝,傷口還在流血,你們又為何要強行把我帶來,而不是讓我先去醫治我的女兒?”
李青峰的咄咄逼人讓在場的警察有了想揍人的衝動!
媽的,好久沒碰到過這樣的刺頭了。
他怕是不知道這裡是什麼地方吧。
“警官,我想問一下,既然董豔可以在醫院接受治療,那你們是不是也可以先讓我帶我女兒去醫院瞧一瞧?”
“如果你們怕我跑路,你們可以跟著我一起去。只要讓醫院的醫生看過我女兒的傷口,上了藥,我就立馬跟你們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