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虎 作品

第314章 端王

在古時落後的交通與信息傳遞效率下,已經在石見國站穩腳跟的完顏部女真人,並不清楚,在他們南邊並沒有多遠的九州島,已經被秦剛的流求勢力基本完全控制住。

 同樣,正在九州島的胡衍及雷雨也不清楚,他們此時與女真人勢力之間的距離竟會如此接近。

 胡衍這次帶著澀谷香回九州,可不是簡單的一個女兒婚後回孃家,而是一件標誌著九州島地方勢力與大宋聯姻地位的再次鞏固!

 澀谷香的榮耀回來,不僅僅向家人及親友炫耀式的介紹了她在大宋滄州城裡所開的眼界,更是穿上了一件只有宋朝官員的正妻才可穿著的命婦服。

 這是滄州的一個裁縫為賺她錢,恭維她說,胡大官人將來一定會飛黃騰達,而她也極可能會得以扶正,所以提前準備一套正妻才可穿的“鳳冠霞帔”則無可厚非。

 而回到了九州,已不在大宋律令管轄範圍,胡衍也懶得在這件事上過多約束。她便毫無顧忌地將這件命婦服穿戴起來,也自然是光彩奪目,唬得那幫子倭人都是目瞪口呆。尤其是一眾本地女眷,俱是羨慕不已。

 胡衍自娶了澀谷香後,對此女的溫柔順從也是十分地滿意,想著既在海外,這事也就由著她去好好地在家鄉裝一裝了。

 筑前銀礦由於有了澀谷家的全力支持,安全得到了保障。胡衍上次過來後,就把曾經與他一起在西北管理過俘虜工作的錢貴專門留在了這裡,管理起這裡的倭國俘虜,自然是得心應手,而且效率真提高了不少,眼下迅速地進入到了穩定出產的階段。

 “不錯,你好好幹,我會幫你向大哥那邊請功的!”胡衍滿意地拍了拍錢貴的肩膀。

 錢貴則提醒著胡衍:“老大,你只要別忘了最多三年,要把我調回到大宋去啊!”

 “放心,就算是我忘了,這規矩還在頭頂上呢!”

 銀礦的開採與白銀的提煉,宋時的技術並不是太成熟,所以這項事情並不如想像中那麼掙錢,更加由於之前在處州那裡發現的銀礦質量並不高,所以在宮十二等人前往流求前,就把它轉手賣給了留在栝蒼山那裡的土員外,拿到的錢去應了流求開發建設之急。

 但是這次在筑前發現的銀礦,其礦石質量與探明規模,卻遠遠不是一個檔次。所以,在實現了穩定出產之後,竟然迅速便使得對九州島的經營進入了正向盈利階段。

 因此,在大宰港的雷雨也向流求請示,希望能擴建大宰港,讓這裡能增加駐守戰艦與軍隊,以將其正式作為北洋艦隊的核心基地。

 就在北方石見國那裡的完顏粘沒喝乘船往遼北運送戰利品的那一天,胡衍接到了秦剛從高麗發來的信:秦福與秦盼兮為了給趙駟及秦婉主持婚禮,到了京城,所以讓大家現在就回京城碰頭。

 而秦剛在此次離京前,已經從趙煦那裡討要了一個特別口諭,在調停負責渤海國事務的過程中,準其隨時不經詔令即可回京彙報。

 所以,秦剛這次回京城才如此迅速。

 京城。

 國泰民安,繁華依舊。

 距離上次趙駟進京,已經過去了五年,然而這個五年對於趙駟的變化,卻是之前的他想都不敢想的:

 五年前進京的他,不過是一個剛剛擺脫離“湖匪”身份的神居村土員外;五年後,他卻已經是一名因功受詔回京在禁軍任職的從七品馬步軍都軍頭,更重要的是,他還能夠與自己喜歡並鍾情的女子成婚了。

 趙駟的領兵才幹擺在那裡,這次回京所任的只是在禁軍裡的一個閒職,這既是朝廷給他的恩寵,也是意味著一旦他傷情養好後,便可隨時得到重用。

 在此之前,高郵的秦福,在接到兒子秦剛與朝中禮部員外郎李格非女兒訂婚的消息,激動萬分,顧不上自己的年紀大的情況,執意要趁著這次給秦婉主持出嫁的機會,來京城見一見未來的親家。

 而秦家莊則不敢大意,派了秦規隨行陪同他進京。

 流求那邊,秦湛也算是看過了父親,與趙梧、秦盼兮先一步回到了京城。

 這下子京城這邊可真算是熱鬧了!

 幸好趕在秦四太爺進京之前,在趙子裪的周旋幫助下,將麥秸巷宅院左右兩側的房子都給買了下來,同時還安排了人手將其打通,好歹擴成了一座四五個院落、能有三四十間房的像樣宅府了。

 只是倉促間傭人來不及挑選,又擔心新來的不放心,趙子裪索性又從自家府裡調過來二十多人先臨時幫著。

 先行到京的趙駟住在了官府安排的城南驛,而秦婉則以秦家女兒的身份,住在了麥秸巷。

 秦福對秦婉原本就很滿意,這次雖然不能成為自己兒子的妾室,但卻是成了自己的養女,一結婚則又算多了一個女婿,還有什麼不滿意的呢?

 當然最重要的前提是:兒子的婚姻大事終於有了著落。

 在秦剛到來之前,他便拉著秦婉還有秦湛,仔細詢問了李清照家中的各種情況。

 當得知李清照的外公曾經做過宰相,老人不由地有點哆嗦了:“這個剛哥前面來信時可是沒和我說過啊!”

 “老爺您毋須擔心,一是清娘知書達禮,絕無官宦人家小娘子的脾氣與毛病。”秦婉則溫言解釋道,“二則大爺現在也算是朝廷的重臣,堂堂六品高官,還被賜了紫衣,加封了爵位,一點也不弱了咱們秦家的氣勢。”

 “哦!那就好,那就好。對了,婉兒你怎麼還叫我老爺,要改叫嗲嗲的!”

 “……是,嗲嗲。”

 幾日後,秦剛終於趕到京城。

 “兒子不孝!這些年來,一直讓父親獨居家鄉,未能盡到贍養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