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虎 作品

第121章 球星(第3頁)

 之前吸引到秦剛他們的那陣喝采聲,其實正是高球的白打表演,只是可惜現在是看不見了。

 接下來便開始正式的比賽了。

 秦剛看到,場地的正中間豎著兩根足有三丈多高的竹竿,兩根竹竿之間的間距據說是有標準的,應該是九尺五寸長,用了一條橫幅連起來,而橫幅的中心處裁出了一個直徑二尺八寸的圓洞,這個圓洞被稱為“風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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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蹴鞠的比賽模式叫作“築球”。

 築球對戰時,每方派出七人,站在竹竿橫幅的兩側,比賽開始後,每一隊由球頭,也就是比賽隊伍的隊長髮球,依次傳給自己隊伍的每一人,然後最後一人必須將球從橫幅中的風流眼中踢過去。然後對方能夠接住後,再依次傳過七個人後踢回來。在這過程中,如果球在自己一方掉落地上,或者沒有能穿過風流眼,都算是對方得分。

 只是築球的規則過於簡單與死板,每一次的進攻都要經過七個人依次顛球,實際主要就看最後一個人踢過風流眼的技巧,從精彩程度還不如白打好看,兩隊之間也沒有什麼激烈的對抗手段,無非就是一聲溫文爾雅的才藝表演。

 所以這樣子看來,非要說這蹴鞠是最早的足球起源還是挺牽強,除了都是允許用腳、腿、肩、身與頭頂控球之外,並沒有什麼共同點。

 比賽結束之後,駙馬府與楚王府的隊伍水平都還不錯,所以無論是過風流眼、還是相互傳球,大家的得分居然都是相同的,但是最終裁判那邊商量後,還是以高球率領的駙馬府在顛球過程中,花樣更多、配合更默契、獲得的喝彩聲也更多些,而判勝。

 比賽結束後,一則楚王府的幾名隊員並不服氣,二則周圍的看眾還未盡興。秦剛突然想到,如果要是生硬地把足球比賽的規則介紹過來的話,不但眼下的場地並不允許,而且也不一定適合眼前這些隊員的習慣與踢球技巧。

 其實倒是有另一種成熟的比賽規則更加類似並適合這些隊員,那就是之後的毽球,或者說是東南亞流行的藤球。

 於是,秦剛便請來了高球與楚王府隊的球頭,說他有一種新式的比賽規則,可能會令比賽更加好看一些,不知他們是否願意嘗試一下?然後就把這毽球的基本規則講給他聽。其實與剛才的築球規則相比,只有三點改動:

 一是把高空的風流眼橫幅改成了只有一人高的球網,而且只要過網就算是成功進攻,降低了難度,卻增加了攻擊的力度與頻率;二是限制了在已方顛球的次數,規定自己場內不論顛球次序,也不限誰去顛,但是最多四次就必須要過網進攻,這點是加快了比賽的節奏;三是降低的比賽的人數,每隊只保留三到五人即可,其餘人可作替補。

 兩人對這規則一聽就明白了,而且覺得十分新鮮並有意思。

 尤其是對方的球頭,正好對於剛才的比賽結果並不服氣,就問高球敢不敢用新規則再比試一番?

 高球心想誰怕誰,於是欣然應戰,並請秦剛為裁判。

 雙方回到隊伍中找隊員各自講解準備了一番,按五人制的規模,各帶了四名隊員上場。

 果然,在新規則下,比賽的對抗性迅速增強,畢竟是最多四次就會把球踢過對場,甚至有隊員也會無師自通地會選擇過網偷襲以及攔網反擊,場上頓時顯得是險象環生,不時地還會出現某個隊員飛身救球、甚至還有倒掛金鉤、凌空抽射等等這種進攻性與觀賞性都極佳的場面出現。

 周圍的觀眾之前哪曾見過這樣的比賽,一下子都有些瘋狂地喝起彩來。

 尤其是高球,他優秀的個人技術,在這樣的比賽裡,不僅能夠十分完美地承擔起一傳、二傳、進攻甚至是攔截的各個角色,成為了名副其實的自由人。

 他也在一次又一次的優秀進攻及防守中,獲得了觀眾如痴如醉的喝彩。

 新規則每局十五分,三局兩勝。兩隊前面打成平局後,在觀眾的陣陣喝彩聲中,進入了決勝局的爭奪。

 最後在連續打了四五次平分之後,駙馬府隊還是依靠高球的出色能力險險勝出。

 不過這次的比分,楚王府隊的球頭沒有太多的話,只是約好,雙方回去訓練幾日後,再來決一雌雄。

 這一日,高球的球星之名,再度在京城揚出!

 而新式的蹴鞠規則也幾乎在一夜之間,傳遍了全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