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發發遊輪(七十八)(第3頁)
“我們依然陳述事實,只不過需要換一個角度。”寧爻勾起嘴角。
耿勳翻了個白眼:“說人話。”
“讓譚艾知道,他最大的競爭對手池念即將失去死者遺產的繼承權,只需要他提供有關池念殺害死者的關鍵性證據,那麼他就能得到原本屬於池唸的那一部分遺產。”
耿勳被這歪七扭八的思路砸得暈頭轉向:“你的意思是讓兇手出來找個替罪羊?”
“沒錯”寧爻點頭“池唸對死者下手的行動全部發生在他們池家的私人酒窖裡,沒有人向外洩露過這個信息,且酒窖沒有監控,按道理來說,從池仲梧被塞入垃圾車一直到隨著垃圾排入海里,都不會有人發現,可偏偏他被人從車裡撈出來了。”
“只要讓譚艾承認他親眼見到池念殺害池仲梧,就可以證明他進入過酒窖。”
耿勳跟上了寧爻的思維,卻依然很難贊同他的方案:“可即便他承認進入過酒窖也沒什麼,那裡雖標註了‘私人’,但並沒有實際性地上鎖,任何人都可以進去。”
“他是在池念後面進去的,全程目睹了池唸的殺人過程,池仲梧是他父親,他有施救的義務,不能眼睜睜看著人死。”
“他承認進入酒窖,想要保住繼承權就必須得承認是他從垃圾車裡撈出的池仲梧。”
“在池唸的供詞中可以證明陳恆沒有留下致死的四釐米勒痕,如果譚艾出來指證他撈出池仲梧的時候已死,那麼他就可以把鍋甩到池念頭上。”
“想必譚艾一定相當樂意這樣做吧。”
耿勳還是不解:“那這樣我們還怎麼定譚艾的罪?難不成真的把池念抓進去?”
“等一下,你怎麼腦子轉不動”寧爻恨鐵不成鋼“雖然繞了一大個彎,可是這不就可以讓譚艾順勢認下是他分的屍了嗎?”
寧爻攤手:“畢竟他可以作證,池念往垃圾車裡塞的是一個完整的池仲梧,而他恰好又很需要死者的dnA來證明自己有繼承權,只有他有分屍移屍的動機。”
“他認下分屍移屍頂多算個侮辱屍體罪,不會影響繼承,卻可以把競爭對手完全釘死,他沒理由不認。”
“沒有關鍵性證據,那我們就一步一步,誘導他認下整個犯罪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