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焱 作品
第2章 分雞肉(第3頁)
做飯總是要嚐嚐鹹淡的。
這早就是約定成俗的規矩了,只要不過分,主家從來都是睜一隻眼閉隻眼的。
“娘,你今天怎麼回來早了?”
“還有,這柳老爺家裡怎麼捨得殺雞了。”
這年月,尋常情況是不殺雞的,因為雞大多是留著下蛋的。
再說了吃肉,就算是地主柳家尋常時候吃的也是豬肉。
雞肉好吃,精貴,只有在重要的日子才會吃。
“是柳家小少爺回村了,就殺了一隻雞。”
陳氏嘆了一口氣,有些心疼,平日裡柳家的那些雞都是她在養著,都是能下蛋的老母雞。
畢竟,一年下來,能下不少蛋呢。
殺了只能吃一頓肉,太可惜了。
‘柳家小少爺?’
方越聞言,腦海當中浮現出一個身穿青色綢緞衫,脖頸帶著一條銀項圈,虎頭虎腦的少年。
猶記得三個月前年節前後,原主去柳家大宅尋母親。
正好遇到了柳家小少爺,許是在深宅大院很少有玩伴,乍然見到方越,便要方越跟他玩。
柳家小少爺正是玩鬧勁大的時候,帶著前身在宅子裡瘋跑。
後來覺得不過癮,竟是領著前身去了祠堂。
柳家小少爺玩的興起,竟是打碎了祠堂的祭器。
這自然驚動了看守祠堂的村老,打碎祭器可是大事,不說賠多少錢,一頓家法肯定是少不了的。
但是最後,柳家小少爺只是捱了一頓不輕不重的訓斥而已。
前身卻是被打了二十鞭子,半個月都下不來床,後沒沒挺住,就被他穿越了。
“好了,彘兒。”
“我還得回去支應著,飯已經做好了,你吃好飯後,記得去給你爹爹和大哥送飯。”
陳氏將雞肉條塞給方越,沒給方越拒絕的機會,然後急匆匆出門去了。
這一世,方越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
但是父母似乎更偏愛他這個小兒子,有什麼好吃的總是要緊著他。
這不,就給他帶回來了一小塊雞肉。
方越竄到姐姐跟前,將手裡的雞肉從中分開,將一塊遞給姐姐方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