卿雲之歌 作品

一百二十六章:卿雲之歌的女主角(第3頁)

  容哲希的情況可不是強制統一這麼簡單,傷了數位市民,至少要被先拘留半月。李落如此說,只是不想激起兩人的抗拒。

  陳秀波是寫小說的,對帝國各方面的法律不可能不涉及,他十分清楚李落所說非虛,但,他只是寫小說的,面對法律又能如何?

  看出陳秀波的擔憂,陳慕及時補充道:“我們可以為她提供身份證明,當然,不是免費的,有些地方配合。”

  “哲希,你初來乍到不知道,從你們世界過來的人,都需要登記在案的。先要在非自然局備案,開了證明才能到民事局申請身份卡。有了身份卡,才能享受衣食住行等服務。”

  “不用了”

  陳秀波正要勸說容哲希同意,後者先一步拒絕了:“我有身份證明,也住的地方。”

  “真的?”

  眾人不解,陳秀波更是驚喜地詢問:“你現在是什麼身份?住什麼地方?”

  “把我帶到這裡的人給了我水晶卡,說是我的身份證明,還有房子鑰匙。”

  容哲希習慣性地摸向懷中,這才發現,放置身份卡和鑰匙的外衣早被脫下。眉頭一皺,神色質疑地看向江南。

  “看我幹嘛?咱兩之間的友誼小船早翻了。”

  “我的外衣”

  “你的外衣跟我有什麼……”

  江南不假思索地抵懟,話到一半想起來,對方的外衣,不是就是她建議脫的嗎?

  “等著,我找人送來。”

  江南不情願地取出身份卡,慢悠悠地撥打了室友的電話,問到是結果讓她很舒服:為了不被警察發現,室友逃離後,將其衣服扔進了河中。

  “外衣沒了。”

  “沒了?”

  “還好意思說呢?我室友為了替你引開追兵,被追得走投無路,幸好她機智,把衣服扔進了河流才洗脫嫌疑。”

  容哲希這次沒了脾氣,她自詡江湖兒女,最看不過恩將仇報的事,無論怎麼說,江南都救過她,她可以懷疑對方別有用心,但言語傷害確實過分。

  身份卡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除了容哲希,陳慕四人都十分明白,沒有那張卡,在帝國根本寸步難行。還好,既然有過登記,丟失補辦也很簡單。

  “重新申請一張吧,哲希,你現在叫什麼名字,卡上採集的信息是你本人嗎?”

  話說出口,陳秀波覺得這問題太沒腦子。若不是真實信息,身份卡有也無用。

  然而,容哲希的回答驚駭了他。

  “我不清楚,當時那人直接塞給我的,說是出行需要用到。我記得,上面有張頭像,看起來是個年輕女孩。”

  陳慕兩人聞之側目,如此說來,帶出容哲希的圓夢師便是盜用別人身份卡,很可能,就是將容哲希替換到真實世界的人。

  “容姑娘,能否帶我們到你住處去看看,興許有幫得到你的。”

  容哲希面露懷疑,陳秀波替她著急,忙小聲勸解道:“快答應她,沒有他們幫助,你會被官府的人抓走的。”

  對於陳秀波的話,容哲希有種天生信任感,何況,被警察追捕的事情還歷歷在目。猶豫稍許,她頷首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