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泡泡 作品

第112 章 大哥離婚官司正式開打(第3頁)

    法官拍了拍桌子,說了聲:“肅靜”


    說完這句話,官司就開始了。


    姜心柔提交了林妖妖出軌偷情證據,親子鑑定報告,包括她帶著姜子琛去曹家認親的錄音。


    法官看了一眼原告這邊提交的訴訟材料,證據準備的十分充分,而被告那邊的律師,只能提供一些簡單的銀行流水記錄,結婚證……等,以此證明夫妻感情不存在破裂。


    林妖妖的辯護律師一開始很有信心。


    他說:“林女士和姜先生,結婚多年,育有一子。


    夫妻間的小吵小鬧不能作為感情確已破裂的依據,至於原告陳述的夫妻生活不和諧,並無證據證明,因而要求法院判決不予離婚。”


    “法官先生,《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可視為感情確已破裂,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我方提交的證據表明,林女士在婚內出軌他人,生下私生子。


    而且隱瞞真相,讓我的當事人代為撫養他人的私生子,屬於婚內過錯方,給我方當事人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失!”


    姜心柔沒有任何亂七八糟的廢話,直接劍指核心。


    林妖妖的辯護律師傻眼兒。


    他根本不知道林妖妖婚內生下了其他人的孩子。


    林妖妖花言巧語地辯解:“法官大人,我並不存在刻意隱瞞事實真相。


    我跟老公結婚之前有過一段戀情。我也不確定到底是誰的孩子?


    不管是不是親生的,畢竟他養了子琛這麼多年,子琛叫了他這麼多年的爸。


    他們之間存在養育關係,也跟親生父子沒有什麼區別了!”


    這話一出,法官就驚呆了…


    還有這種操作!


    法官反問:“被告林女士,既然你弄不清楚這孩子到底是誰的?又為什麼在這段視頻和這段錄音中,清晰的強調兩次,姜某某是曹某某的兒子,而且承認,曹某某是姜某某的親生父親。”


    “這是因為我那個時候,被他們逼著說的……”


    林妖妖一下子不知道該怎麼解釋了。


    她突然改口告狀:“這一切都是我小姑子姜心柔為了害我,逼我說的。不是我自願的,這不是我自願的…”


    “那你怎麼解釋這份錄音”


    法官把姜子琛的錄音文件當庭播放了出來:“被告林女士,既然這樣,那你又怎麼解釋,你的親生兒子親口承認,你經常帶著他去跟曹某某約會,還讓他收受曹某某大量禮物,還讓他喊曹某某為爸……還說曹某某以後所有的家產都歸他繼承”


    “這,這也是……那個賤人逼我兒子說的”


    林妖妖指著姜心柔,怒罵:“要不是她通知我丈夫去酒店捉姦,跟我丈夫根本走不到這一步,都是她,她一個賤人,一個離過婚的小姑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插手我們的婚姻。


    她就是不懷好意,就是看不得我過得好,就是想讓我跟她哥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