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泡泡 作品

第59章 第一次開庭調解(第3頁)

    法官是男的。


    他見狀,緩緩地說:“姜女士,對於你的遭遇,我深表同情。


    畢竟你們結婚七年了,這麼多年的感情不是說放下就能放下的。


    而且你丈夫已知道了自己的錯誤,願意改過自新,願意迴歸家庭,你就給他一次機會吧。”


    “法官先生,為什麼男人犯錯,女人就一定要原諒,一定要隱忍,一定要接受他的改過自新


    不,我絕不接受,也絕不是這樣忍氣吞聲的女人。


    我接受不了渣男,也不相信狗改的了吃屎。


    我可以很明確的說,跟他在一起的這七年婚姻,如同插刀之刑,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皮開肉綻,鮮血淋漓。


    特別是,當我發現他出軌,到親眼看見他帶著小三去產檢的那一刻,我過的是什麼日子嗎?


    那就是所謂的人間地獄!


    法官先生,這種日子我一天也不想過了。


    我只想離婚,我只想和人渣切割,恢復平靜的生活,以後好好工作,照顧好我的女兒。”


    姜心柔清冷的眸子看向法官,心裡暗潮洶湧,表面卻平靜如水。


    她一字一句地說:“如果法官大人不判離婚的話,下一步我會以婚內出軌通姦罪的罪名,起訴楊卓宇和小三!


    我用盡一切方法,不計一切代價,哪怕什麼臉皮都不要了。


    我要拿著這些出軌的證據,去渣男的公司鬧事,只要他一天不離婚,我就一天去一次,直到兩敗俱傷為止。


    這就是我離婚的決心!”


    “姜女士,你也是律師,相信知道最新司法明確解釋:出軌不屬於同居行為,不能據此要求離婚。


    雖然出軌婚外異性,但是沒有長期,穩定的共同居住,就不能認定同居行為,就不能以此為要求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


    也就是說,即便是你拿到了配偶和異性出去開房的花銷的證據,也不能以此判離婚。


    因為,這不屬於雙方長期共同居住,不能以此要求離婚。”


    楊卓宇請來的代理律師開口了。


    姜心柔真的想罵人。


    這就是婚姻法,處處偏向男人。


    女人要承擔生育,照顧家庭,養育孩子的責任。


    在婚姻裡付出如此巨大的代價和犧牲,在離婚的時候,卻得不到平等的待遇。


    憑什麼?


    既然如此,為什麼要結婚一個人賺錢花不香嗎?


    難怪,最近幾年的單身女性越來越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