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風十里 作品
第221章 主導全院大會!(第2頁)
這100多塊錢,只要不是什麼大問題,都足夠對方渡過難關。
就相當於這錢是借給對方的,並不是給對方的。
還有就是,這筆錢籌集在一起屬於是眾籌。
要是用錢的話,並不是某個人說了算,必須是召開全院大會,得到大家的同意,認為這筆錢可以,那麼,才能夠把這筆錢拿出來借給對方。
每戶10塊錢,這筆錢的確是不算多,差不多也就是一個人一個月1/3的工資。
省吃儉用還是能夠拿得出來的。
四合院裡面的這些住戶也就沒了意見。
“哦,對了,有一句話,我得醜話說在前頭,每戶出10塊錢是沒有問題,但是呢,這錢要是借出去的話,什麼時候還,得給一個期限,而不是無休止的把這錢借出去,然後收不回來,那麼如此,這樣的話就違背了我們的初衷!”就在這個時候,劉建斌他是又跳出來說道。
“劉建斌說的對,這錢借出去了,得什麼時候還,得立出一個規矩來,不可能因為你們家庭困難把這錢拿了花了,就不想著還回來,要是這錢拖個一年半載,其他家有困難沒有錢可用,直接就違背了這筆錢的初衷。”傻柱在聽了劉建斌的話,他同樣是豎起了大拇指。
這劉建斌的腦子真好使,都能夠說清楚問題的關鍵。
這些人的錢並不是大風颳來的,要是借出去了肉包子打狗怎麼辦?
之前他們設立的初衷是用來幫助大傢伙度過難關的這錢呢?
並不是白送給你的,要是真的有厚臉皮把這錢借了就不想著還會是什麼呀?
這筆錢難不成就永遠都收不回來嗎?
隨著劉建斌提出了一個一個非常尖銳的問題。
瞬間,這些人直接就將目光投向劉建斌 他們想要聽一聽劉建斌會如何處理這個問題。
“其實,這個問題也挺好解決的,那就是要是這錢借出去了,遇到老賴不想著還那麼 在借款的時候簽訂一份合同,要是不按期還款的話,那麼就得支付一定的利息!”劉建斌將他的大致思路是解釋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