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5章 扒手的慣用套路(第3頁)

 首先你沒有抓到他偷東西的證據,他死活不承認,你拿他也沒有辦法。

 再者,那些未成年孩子被抓後,也絕對不會把他們供出來,因為一旦供出來,可能就要面臨一頓毒打。

 即便是供出來了,你抓到的人,也只不過是這些小魚小蝦,這些個孩子放出去之後,依舊會被抓起來毒打。

 他們這個套路屢試不爽,也是當下扒手問題很難解決的根本原因。

 除非開展雷霆行動,從根源上解決問題。

 但這說起來簡單,實行起來卻無比困難。

 畢竟比起掃毒掃黑等問題,扒手盜竊等犯罪行為,就得稍微往後靠一靠了。

 除非社會發展到了一個高度穩定的狀態,當扒手的收益,已經不如隨便找一份工作划算的時候,這些扒手才會慢慢減少。

 見到這人在審訊室耍起了無賴,李隊長也是沒有辦法,通常這種人,抓了之後,第二天也會放出去。

 你無憑無據,那他是真沒轍。

 而那些未成年偷竊,也只能口頭教育。

 公安機關辦事都得走流程,不能你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你要給一個人定罪,你得有證據,向檢察機關提供證據材料,再由檢察機關決定是否起訴,最後法院再判決。

 沒有實質性證據,你只能放人。

 這時候,李隊長指著王洪濤道:“你們三人持刀襲警,故意殺人,你覺得我們能讓你出去嗎?你知不知道你今晚拿刀指著的人是誰?”

 “你少威脅我,什麼故意殺人?我這叫故意傷人未遂,你以為我不懂法律是吧?我跟人打架,我提刀上門,結果我被打了,你是不是要告我故意殺人?判我死刑?你少給我來這一套,識相的趕緊放我走。”

 面對這種情況,李隊長無奈的嘆了口氣。

 他隨後把葉默喊到審訊室外面,隨後對他道:“葉隊,我沒說錯吧,他們就這個情況,死活不承認,你又沒證據,所以基本上抓進來也只能放走,我們也試過抓門派人跟蹤那些小偷,但他們都十分警惕,一點把柄不讓我們抓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