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4章 案子後續(第3頁)

 

這筆錢,是她應得的。

 

張小梅的出現,同時也解答了葉默的疑惑。

 

那就是為什麼一名妙齡少女,會毫不顧忌的利用自己的身體去勾引客戶來賣房賺錢。

 

因為她的內心早就已經沒有了靈魂。

 

最愛的男朋友去世。

 

親生的孩子被自己拋棄。

 

她已經看淡了一切。

 

葉默也沒想到,一起案件的背後,居然有這麼多的複雜往事。

 

他也不知道羅翠蘭的這筆財產該怎麼分配。

 

回頭要好好問一下林萱。

 

關於法定繼承人的問題,葉默還真的沒有仔細研究過。

 

按理說,遺產第一順序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順序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羅翠蘭沒有結婚,所以沒有配偶。

 

那麼這名孩子就應該是第一繼承人。

 

這時候,張小凡突然問道:“孩子現在在什麼地方?”

 

“在上幼兒園。”

 

“你現在的職業應該是護士吧?”

 

“對,我是衛校出來的。”

 

“你現在是什麼打算,是打算繼續扶養孩子,還是將孩子送回給她的外公外婆?”

 

“當然是我繼續扶養,我早已把她當成了我的親閨女,任何人都不可能從我身邊帶走她。”

 

“那關於羅翠蘭遺產的問題,你又是怎麼打算的?”

 

“我打算分走一半,剩下的一半給羅翠蘭父母。”

 

“那這樣,我給你聯繫一名律師,然後再叫上羅翠蘭的父母和姐姐,你們坐下來商量遺產的問題。”

 

“那假如他們不肯答應怎麼辦?”

 

“他們要是不答應,你就一分錢都別分給他們唄。”

 

“啊?您的意思是,羅翠蘭的遺產,我可以分到全部嗎?”

 

“不是你,是你的孩子,你要記住,這筆錢並不是你的,而是你女兒的,即便是你拿了這筆財產,你的每一分支出,都應該用在孩子身上,否則孩子的外公外婆,有權把孩子要回去,並向你追討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