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74章 荒山女屍案(十六)(第2頁)

 

“不不不,不是的,你們不能冤枉我啊,那天晚上我下班就回去休息了,我怎麼可能殺害羅翠蘭?”

 

“敢做不敢當,現在後悔和狡辯有什麼用,能換來被害人的命嗎?”李隊長厲聲呵斥道。

 

被李隊長這麼一呵斥,夏冬祥被嚇的臉色鐵青,一句話也不敢說。

 

這時候,葉默仔細打量著夏冬祥,此人三十歲左右,身高大概一米七五上下,體重140斤的樣子。

 

他此刻身穿銷售服,頭髮還打了髮膠,人長的五官端正,算是比較帥的類型。

 

以他的長相條件,想要約女生出去,其實不難。

 

加上他和羅翠蘭又是同事,下班之後,兩人相約一起去白雲山遊玩沒什麼不妥。

 

但他是如何在大半夜將羅翠蘭殺害並拋屍白雲山旁邊的雲峰山,這就不為人知了。

 

“五月十二日晚上,你在哪裡?”葉默這時候問道。

 

“我那天帶了一個客戶,陪他走了很久,有點累,所以下班之後就回去出租屋休息了。”

 

“有誰可以證明嗎?”

 

“沒沒有。”

 

“你今年多少歲?”

 

“29。”

 

“結婚沒有?”

 

“還沒有。”

 

“有沒有女朋友?”

 

“也也沒有。”

 

“你大齡單身,獨居,又沒有不在場證明,你覺得我們該如何信你是被冤枉的?”

 

“我們小區的保安可以證明,我回去的時候,還和他聊了一下,發了一支菸給他。”

 

“那是什麼時候?”

 

“晚上七點多吧。”

 

“羅翠蘭死亡時間是在半夜一點到兩點這段時間,你晚上七點多回去,這不能作為不在場證明,而且,被害人體內有你的dnA,這一點是鐵的事實,你不管怎麼抵賴也沒用。”

 

“這不可能,這不可能啊,我自己做沒做過我難道不知道嗎,我以前聽說過冤案,那些被冤枉強姦殺人最後判死刑的人不少,但我從來沒想到,這件事會落到我頭上,真的,我都覺得這個世界上有些東西很離譜,你們是不是破不了案,就偽造我的dnA來冤枉我?”

 

“砰!”李隊長一拍桌子,氣的渾身發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