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28章 漁網沉屍案(十五)

我們在辦案的時候,就是要根據案情本身不合邏輯的地方出發。

 如果有一件事的因果前後自相矛盾,那這其中肯定就存在問題。

 如果這其中存在因果關係,那就更應該從這方面展開調查。

 你就好比黃川強這件案子,現在葉默懷疑有可能是黃政田的兒子夥同起來將其殘忍殺害並拋屍。

 因為殺人動機有了。

 那就是黃川強這個死性不改的瘟神,害的原本風風光光的黃政田一家落得家破人亡的地步。

 換誰遇上了這種人,就恨不得將其千刀萬剮方才洩恨。

 比如說,你的父親是一名恪盡職守的好縣長,你是一位做正經生意的商人,年入百萬。

 馬上你的父親就要升任市長了,而你的公司也即將因為父親升職有了更穩妥的後臺,眼見升官發財,前途一片大好。

 就在這時候,你家族裡頭出現了一名殺人犯,就因為這個殺人犯,導致你的父親被嚴查降級,而你的公司也被直接查封。

 試問你此刻是個什麼心情?

 明明自己老老實實做生意,父親本本分分做官,最後卻莫名其妙被連累,這去哪裡說理?

 所以說,很多人當官之後,首先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直接和所有親戚朋友進行關係切割。

 就像林正山一樣,林正山的身邊除了老婆孩子之外,其他任何對於他工作上沒有好處的人,他是一個不聯繫。

 哪怕背地裡被人說閒話也毫不在意。

 然而,黃政田也是這樣的人,但他因為沒有關係背景,得罪人太多,被人利用黃川強對他進行陷害。

 導致一生幹練剛直的黃政田,最後活活氣死在了辦公室。

 因而,黃政田的兒子咽不下這口氣,從而殺害黃川強進行報復。

 這麼一推理,似乎就顯得十分合理了。

 但葉默不明白的是,為什麼黃政田出事之後,黃川強卻能逍遙法外?

 不是應該連帶他一併抓走嗎?

 帶著疑問,葉默隨即詢問趙桂雲:“你說黃政田因為包庇黃川強強姦罪被降職,那黃川強當時為什麼沒有落網?”

 “因為沒有證據啊,並且那名被侵犯的打工妹拿了錢之後直接撤訴了,後期找到她的時候,她居然聲稱黃川強並沒有強姦她,只是她當時害怕說錯了,雖然黃川強強姦罪證據不足沒有被查,但是黃政田動用關係把黃川強從看守所放出來的證據確實實打實存在的,這一點就算是他有一百張嘴也解釋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