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216章 終於確認另一被害人身份(第2頁)
“這不是多少錢的問題,只要構成搶劫罪,就是三年以上,況且你搶的還是未成年學生,並且持刀威脅,我還可以告你搶劫,故意殺人未遂。”葉默道。
“我就是拿刀嚇一嚇他們,我沒想過殺人。”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真的只是嚇一嚇就算了,我看你就是想殺人搶劫,不然帶刀做什麼?”
“你,你冤枉我,冤枉我啊。”
“我覺得,要麼直接槍斃吧,小凡,把槍給我。”
張小凡愣了愣,隨後直接把槍遞給了葉默。
這人見狀,嚇得頓時渾身抽搐,直接就暈了過去。
見狀,葉默搖了搖頭。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你作為一個成年人,搶劫初中生,還拿刀。
要是不判個六七年,這怎麼對社會交待?
國家的未來就是這些孩子。
連自己的孩子都不保護,還說什麼未來?
葉默沒有管他的死活,直接將其帶走交給看守所。
等待他的,將是痛苦悲慘的牢獄之災。
或許他到死也想不到,我就是沒錢上網了,拿著家裡的水果刀,出來問幾個孩子要點錢。
就這,要判我八九年?
憑什麼?
抱歉,這種行為還真是如此。
沒抓到就算了,抓到就是重判。
對方要不是未成年還好說,可對方就是十來歲的孩子,你拿刀威脅他們,從他們身上搶走可憐的零花錢,這就是搶劫罪,哪怕是請最好的律師來了也沒的說。
除非你能拿錢和對方家屬私了,酌情就能判的輕一些。
接下來的時間裡,辦案人員在各大遊戲廳,黑網吧,學校附近偏僻路段,突擊抓捕了大量這種社會混子,再通過之前的報警記錄,還有已抓捕人員的供述,順藤摸瓜,有一個是一個,抓獲了幾百名涉案分子。
葉默讓辦案人員將那名死者的照片給這些人辨認。
果然,這種辦法真的有效果。
這其中有一名混混,就認識盧正佳案中的另一名死者。
辦公室裡,張小凡小跑過來通知葉默:“葉隊,有消息了,有人稱他認識那名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