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160章 黃玉玲案真相大白

作案動機有了,那麼作案手法呢?

 被害人黃玉玲當時死亡時間是三小時以內,身體都還沒涼透,六月份的氣溫不低,但根據老劉的描述,搬運屍體的時候,死者體內沒有一滴血流出來。

 也就是說,兇手為了防止死者血液滴落留下證據,是通過某種辦法將被害人的血放幹了的。

 從被害人遇害,到拋屍,這個過程,前前後後也就幾個小時。

 發現屍體的時候是在早上七點多,馮成剛喝醉酒侵犯屍體的時候,是在凌晨五點多。

 算上兇手放血的時間,那麼拋屍時間,大概就在四點半左右。

 由此可以得出,第一作案現場,距離拋屍地點是不會太遠的。

 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的是,兇手有交通工具,而且整個拋屍過程十分的迅速。

 大家都知道,當時附近有個肉菜市場,肉菜市場在凌晨四五點的時候,就已經有貨車進入開始卸貨了,而且案發地點人流量很大。

 兇手顯然不可能是就這樣揹著一具無頭屍體過去拋屍。

 最準確的推理,那就是兇手開車來到附近,從後備箱將屍體搬出來扔在天橋下,隨後迅速離開。

 可是,這個邏輯也有問題。

 正常來講,你作為一名行兇者,你手頭上有交通工具,你殺了人,你會選擇把屍體就扔在這種人多的地方嗎?

 既然有車,為什麼不拉去大山裡埋了,或者扔到大河裡?

 所以,具體是個什麼情況,你還真得問一問兇手自己才知道。

 現在有了這張畫像,最直接的辦法就是進行全國通緝。

 不管兇手現在長什麼樣,他六年前的樣貌,總會給身邊的人留下印象。

 所以,葉默很快聯繫到了新疆警方,將兇手張軍的樣貌傳真了過去。

 當地警方配合安京警方,在報紙,電視上,發佈了懸賞通緝。

 知情人提供線索,可獲得一筆豐厚獎勵。

 懸賞通緝上,對張軍的描述很仔細,包括他去過海南,去過安京,這是他六年前長相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