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89章 結婚的日子選好了(第2頁)

 “也行,我最近也閒的很,寧海市如今也沒有什麼大案子,好像自從你把槍擊案破了之後,寧海市就沉寂了。”林萱道。

 “是啊,我也閒不住,你讓我天天在支隊啥也不幹,我要憋出毛病。”葉默道。

 “是啊,我倆都是閒不住的那種人。”林萱微微一笑道,平日裡你很少見到她笑,似乎只有和葉默在一起的時候,才能從她臉上看到為數不多的笑容。

 “我這個人就喜歡去一線,你讓我去處理政工,去管理隊伍,我反而覺得無聊。”葉默道。

 “我也是啊,要不是你勸我,我估計還在緝毒隊呢。”林萱道。

 於是,兩人一路聊著往回走去。

 然而,兩人回到警車停放位置的時候,卻出了事。

 兩人的警用皮卡車,玻璃被敲碎了。

 車子裡,林萱那把模型手槍不見了。

 林萱美眸瞪大,面色突然變得冰冷起來。

 什麼人連警察的槍都敢偷。

 好在這只是模型。

 這就是為何林萱出門辦案從不帶槍的原因。

 如果這把槍是真的,那麼林萱很有可能就得坐牢。

 林萱的父親,也大概率會因此下臺。

 如果是制式手槍,林萱絕對不會隨便放車上。

 正因為只是模型,哪怕是丟了也無所謂,所以林萱才會不當回事。

 這年代,大街小巷零售攤,文具店都能買到玩具槍,比這個模型還要逼真的多。

 丟一把玩具槍,對於林萱來說,並沒有什麼關係,就算是丟了一箱也無所謂。

 可是,對方的動機可就不一樣了。

 他是當作真槍來偷的。

 “沒想到出來辦個案,還有功勞送上來。”葉默微微搖頭。

 “好像咱們倆在一起,總有好事發生。”林萱看著葉默道。

 槍丟了無所謂,但你要把偷槍的人抓了,至少是個三等功,運氣好,要是個通緝犯什麼的,還是個二等功。

 對方構成故意偷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槍支行為,屬於重罪,在06年的時候,這種違法行為,最高能判死刑。

 哪怕是模型槍。

 不管你拿著槍有沒有殺人,有沒有進行違法犯罪。

 只要你不是未成年人,你故意偷竊或者搶奪國家機關人員槍支一旦成立,那就是十年起步。

 這起事件,對方意圖很明顯,就是衝著槍來的。

 有這種膽子的人,多半有前科,甚至是個通緝犯。

 辦案路上順手抓個通緝犯,這不是白撿的功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