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44章 臀部上的紋身和奇怪的鵝卵石(第2頁)

 “一般來說,什麼人會把紋身紋在屁股上?”葉默問道。

 “正常情況下,都不會這樣做,你說,這個女的,會不會是三陪?”張小凡問道。

 “不排除。”葉默眯起了眼睛,畢竟在這個年代,思想沒有那麼開放,大部分人都不會紋身,更別提紋在這種部位了。

 這並不是說,對有紋身的人有什麼偏見。

 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很快,葉默將紋身畫了下來。

 張小凡拿著相機又拍照拍了好多張。

 基本上,這屍體是找不到什麼有用的線索了。

 除了臀部這個紋身之外。

 葉默也無法通過屍體情況,判斷出被害人有沒有生過孩子,是否殘疾之類的。

 屍體被分的太碎,腐爛的也太厲害。

 ……

 正常來說,兇手分屍的目的就是為了洗脫自己的嫌疑,毀掉該有的證據,擾亂辦案民警的方向。

 裝屍體的蛇皮袋裡,沒有發現被害人的衣物。

 那些鵝卵石和小石頭,加起來,共46斤。

 46斤,加一百斤左右的屍塊,大概就是150斤左右。

 兇手以為這樣就可以將屍體沉底,卻沒想到水流的衝擊力過大,並沒有按照他計劃中的進行。

 ……

 “葉隊,我們要不要調警犬隊過來,在這周圍尋找被害人頭顱?”縣公安局的辦案人趙佳明詢問道。

 “不用,被害人頭顱大概率是找不到了。”葉默搖了搖頭。

 “就算是機率渺茫,但我覺得還是應該……”趙佳明對葉默這種辦案方式有些不理解。

 你不能因為可能找不到,就完全不找吧。

 找不到被害人頭顱,是很難確認被害人身份的。

 確認不了被害人身份,你這案子根本破不了。

 萬一順著河道兩岸,找到了頭顱呢?

 ……

 但葉默很快給出瞭解釋。

 首先,這個蛇皮袋一開始是密封的,是報警人好奇將其打開才發現的屍體。

 也就是說,被害人的頭顱本就不在蛇皮袋裡面。

 也就不可能落在這附近蘆葦蕩或者水底下。

 既然兇手把蛇皮袋密封,卻沒有把頭顱裝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