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0章 和林萱一起繼續破案

於是乎,葉默就這樣順手立了個大功。

 一級英雄模範勳章要是下來,三年後葉默就可以直接去當支隊長。

 這可不是鬧著玩兒的。

 整個寧海市公安局,葉默還是第一個拿到這枚獎章的警察。

 憑藉一己之力,硬是搗毀了一組人口販賣團伙,營救了11名被綁人員。

 今年全國十大警察英雄人物,葉默一定是其中一個。

 ……

 很快,這件案子剩下的工作就交給其他人去處理。

 葉默還要繼續投入到雲香山無頭男屍案之中來。

 休息了一天之後,葉默和林萱再次來到了安水縣。

 這次,葉默帶著林萱,兩人騎著摩托車前往雲香山,打算來一次犯罪模擬。

 雲香山無頭男屍案,被害人被人割去了生殖器,這案子影響也挺大的。

 案子拖一天,破案的難度就提升一倍。

 葉默也想趕緊破了。

 “一會兒我們模擬一下兇手的犯罪過程,我當兇手,你當被害人!”葉默道。

 “好!”林萱點點頭!

 很快,葉默將警摩托車開到了路口,也就是有監控的那個位置。

 往右邊上坡,一直上去7公里,就是案發地點。

 “現在我是兇手,你是被害人,既然監控記錄,七天之內都沒有車子上去過,那麼被害人被帶進去的時候,就應該是七天之前,七天前,被害人仍舊活著,這時候,被害人坐在兇手摩托車後面,就像你和我現在一樣!”葉默道。

 “按照這種推論的話,被害人和兇手應該是熟人,並且他是不會想到兇手要殺他的!”林萱挪動了一下位置,隨後緊緊將葉默抱住,因為馬上就要上坡了,傾斜度很高。

 “至少兩人不是什麼仇人!”葉默說著,便轟油門,朝著坡上面衝上去!

 說實話,這種路面,沒點技術的話,摩托車還有些危險。

 尤其是還載著一個人的情況下!

 葉默這輛警用摩托車配置算是比較好的,在這種滿是磚瓦碎片的路面上都有可能打滑。

 所以可以由此推測,兇手是個長期駕駛摩托車的人,摩托車技術十分嫻熟!

 終於,摩托車行駛了20多分鐘之後,抵達了案發地點。

 這時候葉默把摩托車停好,林萱也從後面下來。

 葉默看了一下時間。

 “用時23分鐘,看來當年修這條路花了不少心血!”葉默看著山頂荒廢的一切,微微搖了搖頭。

 “我在想,這個兇手會不會就是當年這個公社的人員!”林萱道。

 “是有這個可能!”葉默道。

 “現在到了案發地點,下一步怎麼做?”林萱問道。

 “如果我是兇手,你是被害人,在你沒有服用安眠藥或者迷藥的情況下,我將你活生生的綁起來,正常情況下是很難做到的,更別提讓兇手活生生的割掉生殖器!”葉默道。

 “這周圍勘察過了,沒有任何血跡!”林萱道。

 “所以第一現場不在這裡。”葉默道。

 “這裡就一條路!”林萱道。

 “兇手將被害人載到某個地方,停好車之後,帶著被害人前往了第一現場,並且在那裡渡過了至少四天,將其殘忍殺害之後,再將屍體裹起來,運到這個位置進行拋屍!”葉默分析道。

 “他其實完全沒有必要用布裹著屍體,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他會經過有人的地方!”林萱突然道。

 沒錯,如果第一現場是在這附近,那麼兇手完全沒必要用布包裹屍體,包裹屍體的目的是掩人耳目,也就是擔心被人看到。

 如果說,第一現場就是這附近的會水村,那麼,兇手將被害人帶到路口,兩人下車之後,步行來到會水村,去了某個人家裡!

 在家中住了一段時間之後,被害人才被殺害。

 在家中將被害人殺害之後,再用藍色布裹起來,硬生生將屍體扛到路口,綁在摩托車後面,開到此地進行拋屍。

 並且,被害人死亡時間是在三天前,而這段時間內又沒有摩托車出去過。

 也就是說,摩托車肯定還留在山裡!

 可專案組怎麼找也沒找到摩托車。

 這摩托車會去了哪裡?

 “林隊你說的不錯,第一現場一定是經常會有人出現的地方,極有可能就是某個村子,但我們現在要先想辦法把摩托車找出來再說!”葉默道。

 “摩托車,最後可能被扔在什麼位置不容易發現?”林萱問道。

 “是我的話,直接扔下懸崖。”葉默道。

 “我們來的路上,左邊有一峽谷,下面是安水江!”林萱道。

 “走,去看看!”葉默立即上車。

 林萱坐在葉默後面,伸手摟著葉默,兩人駕駛摩托車,原路返回!

 途經一處崖頭,左邊就是萬丈深淵,下面是一條穿過大山的湍急支流。

 將摩托車從這裡扔下去的話,是最好的消除證據辦法。

 葉默停下了摩托車,仔細檢查著周圍地面,果不其然,草地上有輪胎的痕跡。

 兇手將摩托車駛向了懸崖邊。

 並且,葉默還在懸崖邊的泥土裡,發現了幾個腳坑。

 很明顯,這是穿了鞋套留下的坑印。

 怪不得在案發地點周圍找不到兇手的腳印,現在謎底揭曉了。

 兇手事先給自己的鞋子戴了鞋套!

 這也再次證明,葉默分析的不錯,兇手有著超高的智商。

 並且這是一起有計劃有預謀的兇殺案!

 兇手懂得錯開監控的失效期,還懂得毀掉摩托車消滅證據!

 但葉默始終覺得,有些東西,邏輯上它說不通!

 既然兇手把屍體拋屍此處,那就意味著基本上不可能被人發現,他大可不必遮遮掩掩的,甚至直接開著摩托車出去都行。

 可他為什麼要毀掉摩托車?

 如果說屍體半年後,甚至一年後才被發現,別說查監控了,查什麼你都查不到!

 這一點是讓葉默完全想不通的!

 可現在,有個難題擺在葉默面前。

 那就是,你明知道摩托車很可能就在懸崖下方的江裡,但你卻沒辦法進行打撈!

 是的,完全沒有辦法下去打撈。

 這位置位於山中間,兩側都是懸崖峭壁,摩托車這種鐵疙瘩扔下去,會立馬沉底,此處水深得有個二三十米,且水流特別湍急。

 這種情況下,你怎麼打撈?

 要說把屍體扔下去,這麼快的流速,絕對會被衝去下游。

 但摩托車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