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37章 永川江碎屍案(22)(第3頁)

 “打個比方,你要是兇手,你把被害人殺害之後,並且還把她精心的切成碎片進行處理,這個時候,你會把這些碎片放在行李箱裡,等待五六天才進行拋屍嗎?”

 聽到這裡,張隊長等人瞬間明白了葉默的意思。

 也就是說,兇手是在處理屍體,處理到一半的時候,不得已的情況下才進行的拋屍。

 而拋屍的這個時間,和被害人死亡的時間,應該就在同一天,而不是在大家發現屍體的那天。

 然而,張隊長還是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有沒有一種可能,兇手在殺害被害人之後,準備將其分屍做別的處理,突然這個時候,家裡來人了,打斷了他的操作,這時候他迫於無奈,只能趕緊把屍體打包裝進塑料袋,一直等到過了四五天,家裡的人走了,他才去買一個行李箱裝起來,然後進行拋屍?”

 聽言,葉默搖了搖頭道:“這個行李箱,不是他臨時買的,而是本來就在家裡的。”

 “這一點你是怎麼看出來的?”

 “從他用一把鎖把拉鍊鎖起來這點,就能看出這個行李箱並不是他為了拋屍專門去買來的,因為他可以直接買一個密碼行李箱,這樣既方便又快捷,之所以用一把家裡的鎖把拉鍊鎖起來,就是因為,這是臨時做的決定。因為他已經來不及思考了,所以才會漏洞百出。”

 聽到這裡,張隊長突然恍然大悟。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你是說,兇手的拋屍行為,是在一種不得已的情況下進行的,完全違背了他原來的計劃。”

 “對,兇手處理屍體的辦法有很多種,他甚至直接裝進塑料袋扔進江裡都比放在行李箱裡要保險的多,哪怕是在自家門口挖個坑埋了,也比這種處理辦法要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