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23章 永川江碎屍案(8)(第3頁)
對方丟了狗,報了警,警方既然找到了線索,自然要通知失主。
失主是一名女士,經瞭解是案發地點旁邊小區的住戶,她燙了一頭黃色捲髮,穿著一條皮褲,看起來非常有錢。
剛一進來她就大吵大鬧:“我兒子呢,你們不是說有我兒子的消息了嗎?”
聽言,辦案民警走上去詢問道:“你是黃女士對吧?”
“對,你們不是說有我兒子的下落了嗎?”
“你的兒子,指的是一條棕色的捲毛狗對吧?”
“不是狗,是純種的貴族,是我的兒子。”
“哦,那十分不幸,你的貴族……兒子,應該被一名流浪漢吃掉了,此人正在我們的問話室接受詢問呢。”
聽到自己的兒子被吃了,貴婦人此刻呼吸急促,整個人都差點癱軟了下去。
“不,這不是真的,你們是騙我的對吧,一定是你們調查出錯了,肯定是這樣的。”
“我們也不確定是不是你丟失的那條……貴族,所以我帶你去問話室外面進行旁聽,不過你得配合我們,不管聽到什麼,都不能激動。”
“好,你們馬上帶我去。”
來到問話室外面,辦案民警給這名貴婦人找了個椅子坐著,隨後他開門進去問話室,湊到葉默耳邊說了兩句。
葉默瞭解了情況之後,隨即準備對宋大寶吃狗一事進行詢問。
寵物狗作為個人的生活用品或牲畜,其所有權歸屬於飼養人,因此被視為飼養人的私人財產。?
不管你是出於什麼原因,你把人家的狗吃了,你就要進行賠償。
於是,葉默看著宋大寶問道:
“你是什麼時候吃的泰迪?”
“泰迪是什麼?”
“就是你吃掉的那條捲毛狗。”
“估計吃了有十天八天了吧,當時是在晚上,我正在睡覺,突然耳邊傳來狗叫聲,醒來的時候就發現這畜牲不停地對我狗叫,我當時被吵得有點煩了,於是拿起旁邊釣魚人給我的抄網把它給逮住了。”
“這條狗多大,有什麼特徵沒有,比如說脖子上有沒有帶項圈之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