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15章 傳銷詐騙案(終)(第2頁)
“有,他的左臂有個紋身。”
聽到這句話,葉默的目光頓時閃動了一下。
因為賀東翔的左臂上,的確有個紋身。
於是,葉默接著問道:“那個紋身長什麼樣?”
“當時是晚上,沒有看清楚,依稀覺得,像是一頭狼。”
聞言,葉默點了點頭。
“你們後來是怎麼回國的?”
“我們跑到邊境,去找我們的武警官兵求救,通過他們的幫助,這才把我們成功救回了國內。”
“你這些話,當年也和外交部說了吧?”
“都說了,我還請求他們幫我們尋找這位救命恩人,只可惜過去這麼多年,我們仍舊不知道,那天晚上救我們的人究竟是誰。”
“你們要找的救命恩人,現在就關在我們的看守所裡,我帶你們去見他吧。”
聽到這句話,劉教授等人心裡都很不是滋味。
“他究竟犯了什麼罪?嚴重嗎?”
“死罪,殺了不少人。”
“啊?可是他殺掉的人,都是恐怖分子,這也要判死刑嗎?”
“不,這是他回到國內之後犯的事,雖然他殺的人,也都是十惡不赦的通緝犯,但他依舊觸犯了法律,他沒有權利代替法律去殺人,但因為他有立功表現,加上我們反詐部門特別需要他的知識,所以還有機會改判無期徒刑,這次找到你們,是希望你們能夠出庭為他做證,希望能夠用他救人這件事,來給他爭取減刑機會。”
“我們願意,別說出庭作證,就是讓我們拿錢出來給他打官司都行,多少錢我們都不在乎。”
“既然如此,那我就帶你們去見他吧。”
“太好了,時隔這麼多年,終於能見到他了,我這輩子都想當面和他說一聲謝謝。”
聞言,葉默點了點頭,他隨後便安排人員,帶著劉教授等人前往關押賀東翔的地方。
至於賀東翔以後的命運如何,就全憑他自己表現了。
葉默沒有親自前往看守所裡去見賀東翔,而是回到了自己的辦公室,拿著筆記本,記錄一些事情。
回顧這起案子,過程中發生的事情讓人不免有些唏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