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筆放牛 作品

第311章 傳銷詐騙案(71)

聽到陸洋說到這裡,基本上所有的真相,就已經全部浮出了水面。

 但葉默還想知道更多的細節,他於是接著問道:“你原本打算做完這一切就報警對吧?”

 “沒錯,我原本打算做完這一切就打報警電話,通知警察過來救我,但沒想到你們居然找來了,這使得我不得不暫時改變計劃。”

 “你完全可以把所有的金條都扔河裡,等我們解救你出來之後,再找時間去打撈出來,這樣所有的金條不都是你的了。”

 “我能想到的事情,足智多謀的葉隊長您自然也能想到,當你們從賀東翔口中知道金條的事情之後,一定會對周圍進行搜索,那條河自然也不例外,與其一根都拿不到,不如舍大取小,見好就收。畢竟足足兩斤的黃金,也夠我工作十幾年了。”

 聽到陸洋的這個回答,葉默似乎並不滿意,但卻又找不到陸洋說謊的理由。

 這件案子發展到這裡,其實已經是一個最好的結局。

 即便是你把陸洋抓起來,強行起訴他又能如何。

 司法機關最終也會以證據不足為由將其釋放。

 沒人見過他偷金條,也沒人見過他手裡有金條。

 他可以說,自己往河裡扔的東西,只是一塊石頭,也可以說他大半夜溜出來,是因為自己精神出了問題。

 況且,失蹤的金條也已經全部找到,陸洋本就是此案的受害者。

 他所說的一切,也隨時可以將其推翻。

 否則葉默也不會大半夜的在路燈下聽他講故事。

 如今一切的謎底都已經知曉,葉默也不打算在這個問題上深究下去。

 他打算最後問完一些問題之後,就把他送回去醫院。

 於是,他接著問道:“你把金條綁在大腿上之後,接下來做了什麼?”

 “我重新回到廚房,然後通過通風管道,爬回了地牢洗澡房,最後回到自己床鋪上,蓋好被子,祈禱著你們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