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0章 徐軍冤假錯案(3)(第2頁)
聽言,劉文兵喝了一口水,隨後道:“我個人認為,徐軍的判決,其實是沒有問題的,當然,就破案這一塊來說,我的能力肯定不及二位,但在當年來說,一起兇殺案,能收集到的證據,其實是少之又少的。首先dnA鑑定這一塊就有很大的侷限性,我們採集的點位太少,如果放在現在,就不會有這樣的問題。”
劉文兵倒是沒說錯,如果放在現在,從被害人體內提取的dnA和徐軍的一比對,是不是他一目瞭然。
可限於當時的技術,你沒有辦法完全證明徐軍就是兇手。
聽到這句話,葉默也提出了自己的疑問。
“我記得97年的時候,dnA鑑定技術也已經有了一定的突破,怎麼會給出這樣模糊的鑑定結果?”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非常複雜,被害人徐愛琴體內一共有兩組男人的dnA,並且可採集到的點位很少,因為兇手特意將被害人的身體用水沖洗過,甚至還往裡面塞了一些汙泥,這導致當時技術提取十分困難。”
聽言,葉默微微皺起眉頭。
“你說的兩組dnA,這究竟怎麼回事?”
“經鑑定,有一組是徐愛琴丈夫的,他們二人作為夫妻,體內有丈夫的精斑這完全說的過去。”
“徐愛琴不是才19歲嗎,怎麼就有丈夫了?”
“那年代農村很多地方都這樣,擺了酒沒辦證的情況也很多,徐愛琴和她的,這裡說男友吧,徐愛琴和她的男朋友是同學,十七歲就同居在了一起,十八歲的時候,雙方父母就擺了酒,因此徐愛琴一直就住在男友家中,而徐愛琴的男友徐忠貴,是徐軍的鄰居。”
“既然都姓徐,那這名被害人,應該也是同村的吧?”
“並不是,徐愛琴是茂安縣小崗鎮的居民,徐軍和徐忠貴則是茂安縣黎山鎮惠安村的村民,兩地相距還是有十五六公里這樣子。”
“其實,就徐軍這件案子的性質來看,強姦殺人罪,基本上都是死刑立即執行,而他卻判了緩期,估計當時法院也認為,徐軍案有一定的侷限性,因為才判下緩刑留有迴旋的餘地,對吧?”
“對,葉隊長你說的沒錯,這起案子,的確是證據不足,加上徐軍在法庭上的翻供,因此最終才判了緩刑,當年dnA鑑定技術沒有現在這麼成熟,監控探頭也沒有,真要找到直接證據給嫌疑人定罪,還是有很大難度的。”
“那你們是怎麼認為徐軍一定有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