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1章 加起來沒二兩肉(第2頁)
至於顧衛公和李輕眉的事情。
我暫時沒往上面想了,首先,顧衛公的事情,我是小人物,肯定插不上手,至於李輕眉,我隔三岔五的會和她聊天。
順便問問她的情況。
接下來的時間,我除了偶爾會去人間溫泉酒店和銀河夜總會,便是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公司和青少年體育館的招標上面。
不得不說,做公司真的很需要人脈關係。
我和王強一起經營公司的時候,公司雖然也不缺訂單,但大多都是一些小活,但林妙雪出面之後,公司的訂單量開始突飛猛進。
目前王強已經開始全面把工地裝玻璃的活移交給了王小晨,雖說跟東昇裝飾公司目前接到的訂單相比,工地裝玻璃的活掙不到多少錢,但是對於普通人來說一年30到50萬的利潤已經算是很不錯了。
至於濱海市青少年體育館的標書。
李乾坤也沒有意外的拿到手了,公司施工資格沒什麼問題,李乾坤和張晨浩找了一家建築集團做掛靠,財政局也將建造青少年體育館的10%預付款打到了公司賬戶上。
前期是暫時不用我出什麼錢。
但當工程進度到了10%以後,肯定是要我拿錢出來的。
至於老闆娘給我的200萬,我暫時還沒用動,一直放在賬戶上面,也沒有跟老闆娘說,因為我知道跟她說的話,她一定會不高興。
所以有時候善意的謊言是很有必要的。
不過既然老闆娘的錢我不打算動,肯定是要另外想辦法的。
在李乾坤跟我說青少年體育館的標書拿到手之後,我坐在車裡想了一下,打了陳紅的電話,邀請她晚上出來吃飯。
之所以找陳紅。
是因為我目前認識的人當中,除掉老闆娘外,只有三個人能夠拿出200萬,第一個是靜姨,第二個是孟清婉,第三個是陳紅。
而不管是靜姨也好,孟清婉也好。
我都不可能往她們借錢。
自從一個星期前,我在心裡捋了一下之後,我便明白了很多事情,沒錯,我往靜姨和孟清婉開口,也是有可能借到錢的。
但有些人的錢是不能借的。
一旦借了,便容易被人看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