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用個優惠券也算逃稅?
庭審現場,戴維看著還呆傻著的特德,質問道:“特德先生,我想請問你一下,這20美金的小費,你有向我們國稅局繳納過所得稅嗎?”
特德也是從思緒中回過了神來,他不滿的質問道:“有沒有搞錯啊,這20美金是客人給我的小費啊,小費也算是逃稅了?”
“特德先生,你是人權組織的人,應該算是比普通人要懂法的,按照聯邦稅法,小費也是包含在個人收入之中的,另外別說是20美金了,哪怕是產生了1美金的收入也得向我們國稅局繳納所得稅!”
“而你一不上報二又不繳納,按照我們的稅法中的獲利條例,明文規定是觸犯了逃稅的罪名!”
戴維淡淡的解釋道。
“那戴維局長,照你這麼說,整個美利堅豈不是得有上千萬人都觸犯了逃稅的罪名?”
特德表示很不服氣,媽的,整個美利堅怕是有上億人都收過小費,那按照國稅局的稅法,豈不是這些人都算犯了逃稅的罪名?
“你也可以這麼說,但今天站在這兒的是你!”
戴維這話其實就是在告訴他,別人我不管,可誰叫你們人權組織的這群瘋狗要來跟老子對著幹,老子現在搞的就是伱!
“你……”
特德被氣得半死,可還沒等他說點什麼,臺上的妮可拉先一步質問道:“好了特德,你現在只需要回答,這20美金的小費有沒有上報、又有沒有繳納其中所產生的稅額?!”
眼看有了收拾對方的藉口,臺上的妮可拉說起話來也大聲了點。
此刻的特德心中只覺得憋屈到了極致,就因為這20美金的小費沒有上報,少繳納了其中兩美金的稅額,就成為了給他定罪的理由,這不得不說也真是夠離譜的。
不過話說回來,有一點他十分想不通,這戴維怎麼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搞到這個視頻的?
說實話,要不是這視頻的出現,他都忘了自己有收過這20美金的小費。
此刻,特德身旁的兩名人權組織成員也在瘋狂的回憶起來,想要想想看自己的生涯中有沒有收過小費。
但很快他們便放鬆了下來。
他們一個是音樂老師,這種在美利堅算是高等的職業,是沒什麼收小費的機會的,而且這名老師也很確認自己的確從沒有收過小費。
另一名則是超市的職員。
這份工作整天和超市的貨物打交道,也同樣沒什麼收小費的機會。
而且他也很確定自己在三年內沒有收過小費了。
而在三年前就算收過小費。
他還真不信這國稅局就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找到這個視頻或者其他的證據!
“法官閣下,我對此表示抗議,就算這20美金需要繳納稅額,但我的當事人主觀意識上並沒有要逃稅的意思,這不應該被扣下逃稅的罪名,我認為,事後補繳就足夠了!”
眼看特德因為這20美金被扣上了逃稅的罪名,人權組織派來的律師傑夫哪裡還坐得住,他當即站了出來反駁。
而戴維也是看向了他,質問道:“辯方律師,我不認同你的觀點,首先,加入人權組織的首要要素,就是必須要對聯邦法律有一個清晰的認知,所以我認為,特德主觀意識上是知曉這20美金是需要繳納稅額的,或許他是抱著僥倖心裡而已,當然,如果特德承認自己對聯邦法律不清晰,那這話當我沒說,而這20美金,我們就不追究了。”
他表面上說只要特德承認自己對法律不清晰就不追究,但實際上話語裡卻暗藏著玄機。
特德畢竟是人權組織的成員,如果他承認自己對法律不清晰,那也就是說人權組織的人都是一群法盲,法盲談何成為人全鬥士?
又談何為公民們進行抗爭?
而如果他承認了自己對律法很清晰,那也就間接印證了他主觀意識上算是知道這20美元是需要繳稅的。
這無論怎麼回答,都是一個死局!
特德不是傻子,他當然也聽出了戴維話語裡藏著的殺機,所以此時哪裡敢承認自己對律法不清晰,但如果他不承認的話,那也就算是默認了自己知道這20美元需要繳稅而不繳,那逃稅的罪名也就被扣定了。
此刻,他額頭上的汗漬不斷的浮現出來。
見勢不妙,傑夫當即來到了他身前,低語道:“特德,你的年收入超過12250美金了嗎?”
按照聯邦稅法,只要年收入不超過12550的話,是不需要繳納任何個人所得稅的。
而戴維想以此來給特德扣上逃稅的罪名也就不成立了。
特德苦澀的說道:“你覺得我是流浪漢嗎,12550不過是3.4個月的薪資而已……”
傑夫早就猜到了,他也是抱著僥倖的心態問一問而已,但得到確認後還是稍顯的有些無奈。
如果國稅局方面非要以這20美元給特德定成逃稅罪名的話,這看似是荒唐,但從法理上來說是能夠成立的。
所以一時之間,
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辯駁了。
但就在這時,人權組織的另一名成員開口了,他說道:“特德、傑夫律師,沒必要再繼續再糾纏了,還有我們呢!”
這話讓還處於憋屈狀態的特德和傑夫回過了神來。
對啊。
就算這國稅局用這個理由給特德定罪了,但可別忘了,他們還有其他兩名人權組織的成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