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狗血的現實(第2頁)

  她所想的。

  只是文媛媛的彩禮錢,夠不夠給她兒子買房子。

  至於文媛媛和林正峰將來過的好還是不好,對她來說沒有絲毫關係!

  說句難聽點的。

  就是賣閨女。

  一錘子買賣!

  當然。

  林銘不是何鳳英,也不是鄭婉玲。

  他沒有資格,也沒有權利去點評人傢什麼。

  只是為林正峰這個好兄弟感到唏噓。

  麻繩專挑細處斷,厄運多找苦命人!

  從小就失去父愛,在最底層的家庭中長大。

  好不容易要成家了,有這麼一個愛他疼他的女朋友,到頭來又攤上這麼一家子。

  這一刻的林銘終於明白,為什麼昨天晚上林正峰會欲言又止了。

  恐怕他早就已經猜出來,何鳳英一家今天就是為了彩禮來的。

  他不是因為忘不了梁佩文而覺得有愧於文媛媛,而是……

  因為自己的無能為力!

  因為自己娶不起!

  “既然把話都說開了,那我也不跟你們拐彎抹角了。”

  何鳳英臉上盡顯刁鑽蠻橫。

  她看著鄭婉玲,說道:“明昊也有了女朋友,眼看就要結婚了。”

  “他前段時間在市裡看中了一套房子,首付就要40萬。”

  “當然,我也沒奢望你家能拿出這麼多錢來,不然還跟你們費這些口舌幹嘛?”

  “但是關於彩禮的錢,咱們要好好論道論道了。”

  “之前我的確只是跟媛媛說了二十六萬八的彩禮,不過我瞧這個死丫頭的樣子,估計以後也不會孝順我們。”

  “那今天我就說個數,30萬彩禮,你們能答應就答應,不能答應,那這個婚也別結了!”

  “什麼?!”

  不等林正峰和鄭婉玲有什麼反應,文媛媛那裡就首先如遭雷擊。

  一個夫妻健在的普通家庭,到鄭婉玲這個年齡才攢多少錢?

  20萬頂天了!

  而鄭婉玲這裡,連十三萬八都要掏空她的全部積蓄,更別說何鳳英之前要的二十六萬八。

  現在倒好。

  何鳳英居然又坐地起價,漲到了30萬!

  這是要了鄭婉玲的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