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招兵買馬


  娛樂圈裡,動輒過億的違約金實在是太常見了。

  最高的一位,曾高達3.3億!

  不過如林銘所言。

  真正能配得上過億違約金的明星,基本上全部都是頂流。

  劉若溪這裡之所以會過億,不是因為她的身價有多麼高,而是因為南豐傳媒怕她跑路,籤的霸王條款。

  很多藝人在爆火之後,身陷違約金風波,就是因為他們在加入這些娛樂公司的時候,簽了霸王條款。

  想想也是。

  人家花費資源將你培養出來,你正要為公司創造利潤了,卻又跳槽去其他地方?

  公司怎麼可能同意?

  不過劉若溪這邊,有鳳凰娛樂出面交談,林銘並不認為真的需要賠付1億違約金。

  就算的確賠付了1億,林銘也毫不在意!

  劉若溪未來將會給鳳凰娛樂創造的利潤,是這1億的幾十倍!

  而劉若溪,也沒有再明確拒絕林銘。

  不用她出錢,鳳凰娛樂來賠付違約金。

  加上林銘所掌握的各種資源,還有那堪稱恐怖的財富。

  這些條件已經深深誘/惑到了劉若溪。

  最關鍵的一點。

  靈溪生物現在已經日落東山。

  她現在急需賺錢,幫父親穩住腳跟!

  這也是她為什麼會跟南豐傳媒簽訂天價違約金的主要原因。

  參加總決賽的資金,有一大半是劉兆金出的。

  父女兩人,算是孤注一擲了。

  “如果劉小姐沒什麼問題的話,那我現在就給鳳凰娛樂打電話,跟南豐傳媒洽談此事。”林銘又道。

  他必須要經過劉若溪的親口同意,才會進行操作。

  不然的話,萬一劉若溪改變主意,又會是一團麻煩。

  無論大事還是小事。

  林銘都不允許自己出現一丁點的失誤。

  只見劉若溪這裡沉默了許久。

  這才抬頭問道:“如果我加入鳳凰娛樂的話,那我多久才能成名?”

  “你現在已經成名了。”林銘聳了聳肩。

  “不。”

  劉若溪搖頭:“非要我說的俗一點,那就是我多久才能賺到錢?賺到很多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