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下火 作品
第14章(第3頁)
黎錦還是忍住外出找女人,除了飯店老闆娘芬姐願意跟他上床,還有另外的女人,只要他招呼一聲,地方都會滿足他。
畢竟,他身材欣長,容貌英俊,靠這身皮囊,也不缺女人。更別說,他現在身居市發改委主任的位置,他光彩照人呢。
當然,這個身份,也讓他必須注意私生活作風問題。
還是先離婚吧!再忍忍……黎錦打掉外出找異性的念頭。
次日上班時,他又給陳洪生打電話,催催組織同意離婚的事。完了,他又給妻子打電話,讓她也儘快籤離婚協議書。可妻子堅持要分他的錢,甚至提出更過分的要求,直接要滿滿當當的十億!
她想錢想瘋了!
黎錦沒有慣著妻子,甚至此刻都憎恨妻子,若不是妻子舉報,他和高樹的副市長之爭,鹿死誰手還不一定呢。
他召開個小會,處理一下單位工作的事,接著就直接去找岳母。
岳母是省財政廳的高層,因為年紀到了,所以沒有再擔任一線崗位,但是保留副廳長的職務。又已經確定退休時間,便解決了至少正廳級的退休待遇。
岳母看見黎錦進來,就放下手機,反問:“你來做什麼?”
“你是我領導,我過來向你彙報工作啊。”黎錦知道岳母都不喜歡他找上門,她避嫌著呢。
“你找錯地方了吧?”岳母就是送客。
“媽,我來找你,是希望你同意我和蘇玉的離婚,也讓她放棄討要十億的念頭。她不喜歡我,她在外面有姘頭,沒有必要不放手。”黎錦也就直接說。
“這個問題,你跟她商量啊。”岳母皺眉,她也搞不明白,為何妻子非要黎錦的錢。而黎錦真的有錢嗎?
“她掉錢眼了啊,我不知道是她的意思,還是她外面姘頭的意思,總之,她提了很多苛刻的條件。我跟她的婚姻,需要你們倆老人家做主。媽,我請你幫我個小忙。”
“什麼忙?”
“同意我對黎煊他們做親子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