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州七里1 作品
第651章 曾經的她(第3頁)
等鄒芸媽回家以後,鄒芸便總是在黃昏的時候藉口外出,跑到陳鴻飛的出租屋裡與他廝混,而陳鴻飛從那以後,就很少去鄒家,像兒子照顧老子一樣,去伺候鄒副局長了。
鄒副局長隱約嗅到了一股不同尋常的味道,於是勒令鄒芸不許晚歸。
時間一晃,傷筋動骨一百天過去,鄒副局長到了單位,開始上班的時候,才聽到了一些關於陳鴻飛和女兒鄒芸的風言風語。
在那個年代,那個思想還不開化的小縣城,女孩自由戀愛是很難被接受的,鄒副局長狠狠地把鄒芸罵了一頓,不許鄒芸再跟陳鴻飛接觸。
回到單位之後,鄒副局長把陳鴻飛喊到自己的辦公室,關上房門之後,狠狠地給了他好幾個耳光,並且厲聲告誡他,不要癩蛤蟆想吃天鵝肉。
如果換做是現在的陳鴻飛,他一定不會屈服的,並且會將自己跟鄒芸的關係公諸於眾,讓鄒副局長不得不向現實低頭。
但那個時候的他,雖然已經有了幾年上班經驗,腦瓜子卻終究沒有開竅,捱了打的他,覺得甚是丟人,就果真沒有再去糾纏鄒芸。
棒打了鴛鴦,卻無法阻礙他倆曾經在一起的事實,因為很快,鄒芸的肚子顯懷了。
懷孕的事情曝光之後,鄒副局長夫妻兩個,把女兒罵了個狗血淋頭,鄒芸只是哭,什麼也不說。
幾天過去,看著日漸消瘦的女兒,鄒芸媽終於開始說服老公,她說陳鴻飛這孩子也不錯,對你挺孝順的等等,既然她們兩個情投意合,不如就答應了他們的事兒,總不能眼睜睜地看著,女兒被現實逼死吧。
於是,鄒副局長低了頭。
倆人結了婚,鄒副局長動用關係,給陳鴻飛提了個股級幹部,從此以後,他的仕途之旅由此開啟了。
第二年開春,鄒芸生了個大胖兒子,陳鴻飛給孩子取名為,陳曉宇。
同年,陳鴻飛去縣政府報材料的時候,認識了一個女副縣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