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第一份投資(第2頁)
現在,突然出現一個貌似知道內情的女生,說了一堆話,又是人證物證,又是警局不會抓錯好人的話,還一口咬定,那母女兩人口中的兒子,就是犯了流氓罪,看熱鬧的人群,又開始議論起那耍潑的母女倆兒來。
就像不久前,他們小聲兒議論寧夏一樣。
\"這衝出來的女生說的沒錯,警察還能弄錯?既然人被抓起來了,那這流氓罪就是板上釘釘!真看不出來呀!有錢人也這樣齷齪,條件這麼好,應該不差女朋友呀!\"
\"說不定心理或者生理上有病,那兩個女的,還說什麼談戀愛關係,女生刻意陷害,估計就是在扯淡。\"
\"比起兩方各自有理的人,我更相信警察,目前聽著,提到的男的明顯是在裡面,女的還在上班沒啥事兒,我看女的說的是真的。\"
\"雖然男方家看著有錢,但是這個前臺也確實夠漂亮,會被尾隨也沒什麼不可能。\"……
有一個討論的,就有第二個,第三個,第四個,沒多久,季末就聽到在場大部分人,都轉頭批判那兩個母女去了。
聽到季末說,人證物證俱在,那兩個女人的臉色變得很不好看,都在狐疑季末說的到底是真的,還是匡她們的。
也不是說,只要是律師就可以無限接觸自己的罪犯委託人。
能不能接觸,怎麼接觸,可以交談多長時間,這都要看規定怎麼定的!需要當事人或者律師提出請求,還要得到同意。
尾隨男的律師,至今為止,就只有在尾隨男去醫院檢查的當天,和他有過溝通,瞭解了案情,得到了委託權。
目前警方調查到什麼程度,他一個做律師的可沒那能耐知道。
律師都不知道,尾隨男的親屬,就更不可能知道有物證這事,他們頂多就是知道有個人證。
他們覺得人證倒是好解決,只要一口咬定,是那人多管閒事,打擾到談戀愛的小兩口了,就是女方陷害她兒子,弟弟就行,管那人證是不是名人,反正沒有其餘證據。
突然想到自己弟弟律師說,踹了她家弟弟的人是季末。
再瞧瞧眼前一看就超級漂亮,氣場強大的女人,那張戴著墨鏡只露出半張的臉,可不就是半個月前,她和男朋友去電影院看電影時,那個嚇到自己的面孔麼!
年輕女人心裡一驚。
想到季末此前,傳遍全國度見義勇為的好名聲,再一看還想繼續罵洗浴女,教訓她的自己母親,和周圍又多了幾層的人,這年輕女人拿出為數不多的智慧,一把拉住了她的母親。
\"走,媽,咱們先離開。\"
可不能讓季末的身份在這裡被發現了!
這要是她在這兒被認出來!周圍這些人,肯定會瘋狂拿著手機拍照!
以她的好名聲,自己弟弟的事,就會被全網熱議!甚至登上熱搜!
到時候說不定警方的審理結果沒出來,她弟弟的事情,就傳遍全國度了!
要是事情發展到那般,哪怕是她弟弟受委屈的坐兩年牢出來,也會被全網批判!指指點點!
這怎麼能行!這絕對不成!
證人可以是季末,但絕不能讓別人知道證人是季末!
中年女人不明白,自己女兒剛剛還想撓人,為她弟弟出氣呢,怎麼一轉眼的功夫,就要拉著她走了呢!手上力氣還賊大。
不明所以,那中年女人也只能隨著給自己使眼色的閨女趕緊離開。
還以為自己偶像的身份,會馬上暴露呢,眼瞅著那兩個難纏的母女倆兒腳底抹油快速離去,不想季末被人繼續盯著,怕她被認出來,寧夏拉著季末就往清瑤臺外走去,直到來到一個人少的角落。
\"季姐,太謝謝你幫我擋住那個瘋狗一樣的女人了。
她們昨天就來過一次清瑤臺了,話說得特別難聽。
我以為也就鬧成這樣差不多了,沒想到今天我一上班,她們又過來了。
我這工作,果真像你說的那樣,絕對做不成了,昨天經理就找我談了一回,今天估計還得找我。
我看我要是不走,這兩個潑婦是不會罷休的,得天天過來鬧!耽誤老闆家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