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王大山的煎熬

如果王大山被抓了,如果沒有人替他奔走求告,那他會被判什麼刑呢?

 根據198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投機倒把情節特別嚴重的,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大山這個投機倒把罪是很嚴重的,應該會頂格判刑。

 走私罪,實際上他並沒有觸犯。

 1980年實施的刑法規定,“違反海關法規,進行走私,情節嚴重的,除按照海關法規沒收走私物品並且可以罰款外,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但是,王大山並沒有自己把貨物從外面走私進來,他是買別人運到國內的私貨,所以他不觸犯走私罪。

 但是,國家法官為國家,法官執行的是國家意志。

 在人治社會,法律只不過是統治階級的工具。所以到底會不會判刑,判什麼刑,判多少年,這個事情一點也不好說。

 基於此,王大山不得不交代好以後的事情。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萬一呢,有些事情,不依靠自己的意志為轉移。

 接下來一週的時間,他哪裡都沒去。就在酒店,等候唐赫的到來。

 其實很煎熬,感覺有力氣都使不上來,只能焦躁的等在酒店裡。第一次,他感覺自己的命運並不掌控在自己手中。

 就在王大山等待唐赫的時候,一份報告放在了紅牆裡那位老人的辦公桌上。

 老人戴著老花鏡,認真的翻閱著報告。

 很快,報告的內容就吸引了他。

 看完報告,他點了根菸,用手指一下一下的敲打著桌子,陷入了沉思。

 報告的內容正是關於王大山的。

 報告中表示,在京城出現了一家名為《東北記大白山野生山貨行》的商店,該商店在短短半年的時間,從一家店發展到了四家店,還有十來個沿街叫賣的販賣車。

 經調查,該商店系私人所有,店主從東北運送野生山貨野味藥材運至京中,在店中和沿街販賣車中銷售。

 東北記大白山野生山貨行僱傭的員工,共計約有三十多人,人均收入在80-200元/月。

 店主通過店長代理的形式,每一位店鋪負責人或流動販賣車的負責人辦理個體工商營業執照,以此來規避對僱傭人數的限制。